作者WinDaNcE (舞风客~履虎尾!)
看板PoleStar
标题Re: [公告] 请KENTA板友提出说明,谢谢
时间Tue Mar 16 12:56:45 2010
: 另外,我一向反对太常去用法律
: 虽然念法律,将来也可能以此为生
: 但我觉得,非不得已,
: 法律这个工具不要太常跑出来比较好
: 最讨厌的就是把最後手段(刑法),
: 当作民事纠纷处理的工具,加以大肆挥舞。
这点我跟你的看法相左。
道德vs法律
要不要利用法律或是提供法律上的知识见解是不同的行为层次。
决定要不要使用,与使用的目的、手段、时机与方法有关。
今天以KENTA这个CASE来看,以组务板AKI申诉的内容来看,
加上KENTA事後的态度,更让我坚持,如果再发生同样的情况,我还是会使用相同的模式。
法律是保护知道法律的人,你自己学法律,你应该比我更懂这些道理,
我不认为引用法条是民事纠纷的处理的工具。
从逻辑上来看,你一开始就犯下逻辑谬误。
如果我引用法条是罪恶,你自己不也犯下同样引用304的错误。
我认为法律是非常有逻辑的知识系统,因此,我一开始就不认同你的看法。
ps:其实我一直等你在法律板提出你有关这个部分的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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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凤游日耀月帘
云龙缠月舞星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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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WinDaNcE 来自: 219.87.181.90 (03/16 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