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DaNcE (舞风客~履虎尾!)
看板PoleStar
标题Re: [公告] 请KENTA板友提出说明,谢谢
时间Sat Mar 13 22:14:50 2010
※ 引述《analyz (玄门形意)》之铭言:
: 推 WinDaNcE:我想请问一下:刑304条强制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吗?谢谢:)
: 第 304 条 (强制罪)
: 以强暴、胁迫使人行无义务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权利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 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
: 前项之未遂犯罚之。
: 要件如下:
: (1) 强暴、胁迫行为
: 现行通说与实务上认为,本罪之强暴、胁迫是最广义的
: 不以有物理上强制力为限,也不限於对本人为之
: 如对其心爱的宠物为之亦可
: 以合法的手段为之,如报警告官等 皆能该当
: 实务上连按喇叭催促前面的车子开快一点都认为可以该当
: (2) 致生(具有因果关系) 被强制的人行无义务之事
: 或妨害人行使权利之结果
: 只要有此结果,则表示产生意思自由的妨碍
: (3) 隐藏要件:目的手段关连性
: 如果行为目的合法 使用手段在个案中也合法
: 才要审这个要件,就是是否具备关连性
: 比如,向债务人主张还钱否则向民事法院起诉
: 因有关连性所以不该当
: 但如果是向债务人主张还钱,否则向刑事法院检举
: 因不具有关连性,该当本罪
: 如果目的或手段有一不合法(不合於法秩序 或有权利滥用)
: 就无庸审此要件
: 如果是叫人家自己证明自己没错
: 但实质上应该是要自己先证明人家有没有错的话
: 要在法官面前说是合法的手段,恐怕有点难度
: 以上
: 希望有帮助您的理解
法律上的问题建议至法律板(LAW)与人讨论。
os: "很有潜力,请加油"。
这是我跟我们家三个法务人员讨论过後想对你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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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凤游日耀月帘
云龙缠月舞星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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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240.2.193
1F:→ shiaobau:无意冒犯 但整串看下来 看到这篇 个人觉得 不太舒服... 03/14 01:21
2F:→ WinDaNcE:我可以体会你的感觉,但你如果对法律有些概念,甚至了解三 03/14 12:46
3F:→ WinDaNcE:段论法,我已经尽力克制自己的言论了,我想这是我个人需要 03/14 12:46
4F:→ WinDaNcE:改进的地方,我相信你的善意并真诚的感谢你的提醒,谢谢 03/14 12:48
5F:→ WinDaNcE:这是一种刺激的作法,如果因为我这样的刺激,能让他对法律 03/14 12:57
6F:→ WinDaNcE:有所提升,我觉得这对大家都有帮助,甚至,如果他转移至法律 03/14 12:58
7F:→ WinDaNcE:板提出讨论,我会很高兴的加入,并且分享我的看法 03/14 12:59
8F:推 shiaobau:感谢版主您的回应及体会 其实对您的管版方式 末学理应毫 03/14 18:17
9F:→ shiaobau:无置喙之处 仅是对最後这篇及其潜台词 提出些许个人观感 03/14 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