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wman (结果论)
看板Pet_Get
标题[转录] 走失两猫赔10万 吓坏认养人
时间Mon Sep 7 23:44:34 2009
中国时报【陈权欣/竹县报导】
爱猫的十八岁杨姓女孩,两年前向桃园动物保护协会志工刘雅甄,
透露收养流浪猫的意愿,但因认养人必须年满廿岁,
杨女只好拜托廿岁的程姓室友代为签下切结书,并领养两只猫。
但因两猫不慎跑掉,刘女依契约向程女求偿十万元,程女吓得辞掉工作。
程女日前返回新竹向母亲泣诉不合理遭遇,程母也觉不可思议,
认为爱心领养猫咪的後遗症,竟然要背负沉重的赔偿责任。
程女与桃园动保协会签切结书
程女向本报投诉,原想养猫的是其杨姓室友,却因未满廿岁找她签切结。
她说,杨女九十六年六月间从「猫咪论坛」上,
发现动物保护协会志工刘雅甄网站上有小猫让人认养的启事,
随即到桃园龟山领养两只猫。
程女说,当初领养猫咪时,就认定会爱护一辈子,
根本没注意认养合约书中,明定「领养人如因本人故意违反协议,
致认养动物受伤或死亡时,领养人每只猫要赔偿五万元的规定。」
不想诉讼认赔 月薪两万还不起
程女还说,杨姓室友已搬离,两只猫只好由她照顾,
一直饲养到去年十月,因房东搬动家具将房门打开,导致两只猫冲出屋外走失。
两只猫走失後,程女很难过沮丧,今年初,刘小姐打电话追问两只猫近况时,
她据实以告并道歉,没想到对方竟依合约内容要她赔偿十万块钱。
程女表示,她在超商工作一个月才领两万多,根本没能力赔偿十万元。
对方今年六月向桃园市公所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会主任委员极力帮程女据理力争,
「程小姐养了一年多两只猫才走失,应该是有爱心的人,
两只猫就要十万块钱,是贵了点,可不可以少算一点」,刘雅甄坚持不肯妥协。
志工不满未尽责 要给程女教训
桃园市公所调解会表示,双方调解成立,程女在「不想跑法院」的情况下,
同意赔偿十万元和解,但迄今尚未赔偿。程女表示,她到处借钱还是无法筹到钱,
又怕对方找超商老板的麻烦,乾脆辞掉工作。
刘雅甄昨受访时说,她前後送养出二百多只猫,其他认养人都没有发生类似状况。
很多其他动保协会将动物送养时,也会和认养人签下类似契约,
主要用意是约束当事人要善尽领养之责。
再者,她坚持要对方赔偿的原因是,程女既然喜欢猫,为何不带猫去结紮,
还让两只猫走失,未尽照顾之责,「这种人一定要给她一个教训!」
刘雅甄昨天获悉程小姐向媒体投诉怒不可遏,再度打电话给程女,
表示一定会透过司法程序提起告诉,甚至考虑提出假扣押追讨这笔钱。
想知道各位版友对这篇新闻的看法?
虽然说 实际情况我们并不是相当了解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32.227.149
1F:推 onsk:八卦版跟猫版都有讨论这件事 123.192.42.231 09/07 23:54
2F:→ onsk:只能说不要都相信记者写的东西.... 123.192.42.231 09/07 23:55
3F:→ bwman:是的 有兴趣请到该论坛自行查证 218.32.227.149 09/07 23:57
4F:推 catspajamas:只看这篇新闻会误解很大,真的! 163.21.28.253 09/08 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