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agonDeath (无名氏)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代理人与专利师的差别
时间Sat Oct 8 10:41:23 2011
※ 引述《submachine (街角的小王子)》之铭言:
: 过去以为差别不大,最近听说差别愈来愈大.
: 想请问大家假如相同的学经历年资的话,专利师与代理人的薪水会有
: 差很多吗?现在有甚麽事情是专利师才能做代理人不能做呢?
严格来讲 没差
专利师法第 36 条第一项
本法施行前领有专利代理人证书者,於本法施行後,
得继续从事第九条所定之业务。
专利师法第 9 条
专利师之业务范围如下:
一、专利之申请事项。
二、专利之异议、举发事项。
三、专利权之让与、信托、质权设定、授权实施之登记及特许实施事项。
四、其他依专利法令规定之专利业务。
唯一有差异的部分在於
如果没有在专利师法施行一年内申请免试换证等
就无法取得专利师证照
所以就只能挂着专利代理人的名义
如果哪天修法规定
宣布专利代理人不得继续代理
那就不能再代理了
专利诉讼请参考下列板友推文
太久没念行政诉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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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1.172.246
1F:推 submachine:感谢不尽 10/08 10:48
2F:→ submachine:不过我比较想问业界对待这两种人实际上真的都没差吗? 10/08 10:49
3F:→ car:可参考 行政诉讼法49条2项2款 10/08 13:10
4F:→ car:二、专利行政事件,具备专利师资格或依法得为专利代理人者。 10/08 13:10
※ 编辑: DragonDeath 来自: 118.161.172.246 (10/08 15:13)
5F:→ iptaiwan:代理人和专利师差在:1.名称;2.一个要交公会费才能用 10/15 13:22
6F:→ iptaiwan:3.惩处单位不同;4.开业方式限制不同(但执业内容相同) 10/15 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