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leadu (千虑一得)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丧失专利後还是不能依专利做出东西?
时间Sun Feb 28 22:47:47 2010
1F:推 kaikai1112:着作权保护的是着作内容 不是他的思想 02/27 09:15
2F:推 kaikai1112:"运用呒虾米输入法的「概念、原理」" 02/27 09:18
3F:→ kaikai1112:"而制作成另一套电脑程式着作," 02/27 09:18
4F:→ kaikai1112:"应该都不构成侵权行为了!" 02/27 09:19
5F:→ kaikai1112:你贴的文章也说的很清楚了 02/27 09:20
6F:→ SGod:你直接把他的程式码抓来 然後作修改 这样才侵犯着作权 02/27 11:07
7F:→ SGod:如果只是照着他的原理自己写个程式 这他要有专利权才能保护 02/27 11:08
8F:→ keku:S大一针见血 02/27 15:41
9F:→ ileadu:那除了程式码之外呢? 用他的概念、原理做出来的中文编码 02/27 20:01
10F:→ ileadu:跟他的满像的 也不算侵犯他的着作? 02/27 20:01
11F:推 zstar:1F 说了,着作权不保护概念~ 02/27 22:23
12F:→ zstar:至於「原理」,不受着作权、专利权任一者保护 02/27 22:24
13F:→ ileadu:拆字规则算是概念吧? 02/28 10:01
14F:→ bearwang:拆字规则是人类推理力 02/28 18:18
噗 我终於找到之前 行易公司二代接班人的回文了
推 dra:我是行易的HENRY 郑重声明 因为重点是呒虾米"编码法"的着作权 06/17 13:56
→ dra:所以"专利"部份 没有再去维护 06/17 13:57
→ dra:如有人勇於尝试挑战 我们也一定会积极的处理 和 面对 谢谢 :) 06/17 13:58
所以 呒虾米的"编码法"是受着作权保护的?
那专利写的东西 并不重要?
编码法 不是概念或原理?而是一种表达?
OAO 是「哈」 这样的编码 在其专利丧失後 别人不能用?
智产局问与答里面有写到 中文输入法 并不能成为专利
17、 中文输入法之规则或方法,是否可以申请取得专利?
不可以。由於中文输入法之规则或方法,系利用人类之推理力、记忆力、技能等而成,
属於人为规则或方法,并非利用自然法则,故不属於发明之类型。
那这编码法 到底用什麽保护住?
我查了一下
http://www.chinacourt.org/html/article/200910/19/377854.shtml
看里面写的 字根应该是专利保护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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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85.89.105
※ 编辑: ileadu 来自: 219.85.89.105 (02/28 23:13)
※ 编辑: ileadu 来自: 219.85.89.105 (02/28 23:19)
15F:→ orsonplus:建议查看法规跟看相关文章时 要看完整会比较正确 02/28 23:33
16F:→ orsonplus:所列CN 优化五笔字型编码法及其键盘 专利案 02/28 23:40
17F:→ orsonplus:送审时的方法请求项并未核准 审定公告核准者为键盘 02/28 23:41
刚刚又查到一项网页上官方的回覆讯息
「无论您是参考什麽资料制成之表格,只要拆字结果相同,您所制作的汉字码表内容都与行
易的字码表相同。即使顺序上有些许改变,并不影响侵害着作权之判定。意即,只要有侵
害着作权之行为产生,无论是应用在哪里都一样是侵权行为」
是否真为如此?要如何突破?
※ 编辑: ileadu 来自: 219.85.89.105 (02/28 23:56)
18F:→ ileadu:版主所言之意是否为 王码改以着作权告其侵权 就能成功? 02/28 23:58
19F:→ orsonplus:所言之义 = =? 怎麽会跑出着作权、侵权、成功等推论? 03/01 00:51
20F:推 kaikai1112:我倒觉得是着作权人在虚张声势 真的这麽威 03/01 07:17
21F:→ kaikai1112:还需要大张旗鼓 四处申明吗 找一只最大的老鼠 03/01 07:18
22F:→ kaikai1112:宰了立威 最直接与实际 商场上很多虚张声势的事 03/01 07:19
23F:→ kaikai1112:管他有没有理 先吓一吓再说 唬~~~~~~~~~~~~~~ 03/01 07:20
24F:→ kaikai1112:真的担心侵权的话 找家事务所分析一下 比较实在 03/01 07:22
25F:→ ileadu:分析这个要花多少钱 我是指如果我真的做好的话 拿去监定是 03/01 08:06
26F:→ ileadu:否有侵犯呒虾米着作的话.. 03/01 08:07
27F:→ orsonplus:意.. Orz 03/01 09:59
28F:→ car:输入法里面的程式码才有着作权, 用相同拆字规则重写输入法 03/01 18:43
29F:→ car:就没有着作权的问题啦, 毕竟输入法是 编码对应字元 很固定 03/01 18:44
30F:→ car:没有原创性可言, 除了程式码外, 当然不受着作权保护呀 03/01 18:45
31F:→ ileadu:楼上所言 应该主要是指注音类输入法吧 拆字有差 03/02 04:31
32F:→ car:抱歉, 我只用过注音和仓颉输入法耶 XD 拆字有什麽差呀 ?? 03/02 18:58
33F:→ car:不都是 拆字编码对应中文字元 嘛 XD 03/02 19:08
34F:→ ileadu:我在智产局网站上找个一个单位 着作权审议及调解委员会 03/02 19:36
35F:→ ileadu:可以做审查与调解 规费五千... 03/02 19:36
36F:→ ileadu:要是可以赢过他 那呒虾米就差不多要完蛋了.. 03/02 19:40
37F:→ ileadu:要是打输了 那呒虾米保护的也太久了吧 还要再等五十年... 03/02 19:41
38F:→ ileadu:别人才可以使用 做出类似物 那时我都老了.. 03/02 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