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llbine (暗黑专利工程师)
看板Patent
标题Re: [心得] 给客户一句话:不要有付钱是老大的心态
时间Mon Aug 4 21:15:10 2008
先前错字太多
在此提出修正
修改先前误植之处
我能理解为何 tanbuka 会遇到这样的 IF
IF 其实是一份良心事业
可惜的是,
目前台湾的专利事务所大多数对IF的绩效考量几乎是以"撰稿速度"为主。
举例来说
我目前所工作的事务所,以及以前曾待过的二间事务所
(其中有一间是大型事务所,而且还是很有名的)
这三者的老板都有一个共通点:
重视 IF 的撰稿速度甚过重视案件品质。
都希望 IF 撰写速度越快越好,
品质不要太差,只要有60分及格就可以了。
这三间事务所都要求 IF :
一个月内起码要写完 6~8件的台湾专利说明书
(有名的那一间要求要一个月写 8~10件!)
换句话说,一周至少要写1.5件出来,
大约三天内就要写完一件案子
而这三间事务所中,只有一间的绩效是有把"客户的送件要求"列入考量,
其他二间的绩效,都只算 IF 完成初稿的数量,
也就是只把第一次会稿列入绩效考量
在这种只看完成初稿数量的绩效制度之下,
很多 IF 为了不跟钱过不去,当然会看绩效与点数来办事。
因此,有些 IF 就会比较"快速"地处理案子,
且初稿完成後,连看都不看,就直接会稿给客户,
而这种 IF 也存在於着名事务所中。
毕竟
换个角度来想:
IF 写案写的再怎麽认真,案件写的再怎麽好
客户充其量只有"口头称赞"而已
事务所老板也不会因为这样就帮 IF 加薪或发奖金
因为事务所老板最想看的是:完成案件的数量
当然,并非所有的 IF 会这样快速处理案件。
我遇到一些 IF 还蛮爱惜自己的羽毛
案件完成之後,都一定会仔细地看过一遍,才会汇稿给客户。
而这样优秀 IF,不仅存在於着名的大型事务所,也存在於小型事务所。
所以,着名事务所也有混混的IF,小型事务所也有认真负责的IF。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5.244.212
1F:→ Billbine:之前写错太严重,自己都看不下去了 08/04 21:16
2F:→ baonora:我们公司案子写到被称赞是有奖金的喔! 08/05 12:55
3F:→ baonora:可是怎样才算写的好~~ih说了算~就算自己不认同~ 08/05 12:56
4F:→ baonora:只要ih高兴就好~毕竟我们是服务业 08/05 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