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kio (shiawase^^)
看板Patent
标题有人为一个在台湾行之有年的东西申请专利 这样可以提出异议吗
时间Fri Apr 14 15:40:40 2006
请问各位先进一下喔~
有人申请了一个已经有的东西 而且非常公开使用 技术也很公开 的专利,
现在已经在公告阶段了
这样的话,是不是可以提出异议,需要检附什麽类型的相关资料呢
比如说
假设现在电视没有人申请专利
其实技术是公开的 大家也用了很多年
现在有个人去申请电视的专利(并非新型的电视)
这样我可以用「电视大家都在用」这样的实际情形来反驳吗?
或者是提出电视的技术文件 没有出版的或网路资料行不行
(我不是很清楚专利审核的流程,
但我直觉的认为这种东西不是应该一开始就不能申请吗
因为不符合新颖性
一、申请前已见於刊物或已公开使用者。
二、申请前已为公众所知悉者。
刚刚在找到
台湾采先申请主义,因此即使你父亲先发明,未申请专利,
即未享保护。然而,若是你父亲在发明使用时,而後公开使用或
见於公共刊物,而patentee又再之後申请,其专利无效。
既然是个无效专利 为什麽还让他进入公告阶段呢)
先谢谢大家了 ......
※ 编辑: makio 来自: 210.208.93.61 (04/14 15:47)
1F:推 shoulder:现在没有异议制度 公告後直接检附证据举发 04/14 17:55
2F:推 dkenvy:新型还是发明? 04/14 18:16
3F:→ dkenvy:要举发的话要考量检附资料的证据力 04/14 18:16
4F:→ dkenvy:但最好委托事务所...别自己一股脑儿地冲。 04/14 18:17
5F:推 makio:是发明.... 04/14 1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