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gjohnny ()
看板PU_Law
标题[闲聊]这是什麽司法?
时间Tue Jul 28 20:35:56 2009
今天看照一篇新闻报导差点气死:
http://www.nownews.com/2009/07/28/91-2484659.htm
第一个问题: 检察官是在写作文吗?
宋太宗的《戒石铭》有什麽法律效力 为什麽要在法院谈这个?
第二个问题: 真的是『良心的问题』吗?
法院要依法审判 即使阿扁很没良心
法律规定阿扁有罪就是有罪 没有罪就是没有罪
阿扁做了哪些违法行为 如何符合法律的要件
谈这个才对吧! 谈良心干嘛?
第三个问题: 「像陈水扁」已成骂人的话与本案何关?
即使全世界都觉得阿扁是混蛋 阿扁该死
法律规定阿扁无罪就是无罪
如果「像陈水扁」是骂人的话 陈水扁就有罪
那全天下的白痴(智能不足)也都有罪了
因为「像白痴」也是骂人的话
光这三个问题就够气死人了
真的很希望是记者误解或乱写
不然这种司法程度 实在是非常令人忧心
不要说陈水扁 大家都很危险啦
我不是挺扁 而是因为陈水扁的案子能唤起更多人注意
借题发挥而已!!
如有不合请版主记明理由删文
请大家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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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8.191.12
1F:推 hanun:ˋ(′_‵||)ˊ 这个案子法官和检察官说的话真的会让人吐血 07/28 20:40
2F:→ hanun:不过有没有注意到 法官押阿扁用的条文都不是101第3项的重罪 07/28 20:43
3F:→ hanun:羁押 而是选用1、2项 写了长篇理由 总是一个小小的进步... 07/28 20:44
4F:→ bigjohnny:101条一项三款是笑掉人家大牙的条文 跟上面的非予羁押, 07/28 22:06
5F:→ bigjohnny:显难进行追诉 跟就是逻辑不通 因为没有必然性!!! 07/28 22:07
6F:→ bigjohnny:法官"选用"基本上就是不正常的发展 即使是选用一二款 07/28 22:09
7F:→ bigjohnny:正常的审判应该是事实发生 符合要件 法官不得不用 07/28 22:10
8F:推 hanun:= = 不管通不通实务上很爱用这款又简单又轻松 受命法官没有 07/28 22:10
9F:→ bigjohnny:即使有裁量余地 也是要有明确的理由 让人家可以争议 07/28 22:10
10F:→ hanun:随便用这个条文打发 算是值得鼓励的了 07/28 22:11
11F:→ bigjohnny:换句话说 羁押与否用什麽理由 不是法官个人意识上的选择 07/28 22:12
12F:→ bigjohnny:而是法律的要求 法官据此做出专业认定而已 所以看羁押理 07/28 22:13
13F:→ bigjohnny:要看法官如何认定事实的理由与适用法律的理由 而不是看 07/28 22:13
14F:→ bigjohnny:法官有多麽的义愤填膺 这个社会鼓励司法人员义愤填膺 07/28 22:15
15F:→ bigjohnny:真是奇怪了!!! 07/28 22:15
16F:→ bigjohnny:如果法官用义愤填膺来审判 法院变成看谁演的哭闹剧较能 07/28 22:16
17F:→ bigjohnny:够打动人心 这样还得了 法官要讲法律上的道理 大家以法 07/28 22:18
18F:→ bigjohnny:论法 才是!! 07/28 22:18
19F:→ bigjohnny:另外 我第一次看到检察官在法庭上讲一堆话 还准备PPT的 07/28 22:19
20F:→ bigjohnny:通常都是:请庭上依法审判 一句就了 07/28 22:20
21F:→ bigjohnny:没想到检方对阿扁特别关照讲了一大堆 竟然都是废话!! 07/28 22:20
22F:→ bigjohnny:hanun所言确实是这样!! 07/28 22:21
23F:→ bigjohnny:大家小心一点 倒楣惹上官司 就要让这群猪用狗屁不通的法 07/28 22:25
24F:→ bigjohnny:律来审判了 重点是审判之前 就可以先关 关多久都没要紧 07/28 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