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ileen0209 (我是助教)
看板PT-94
标题[公告] 两个即将到期的奖学金
时间Tue Nov 11 16:59:00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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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ileen0209 (我是助教) 看板: PT-96
标题: [公告] 两个即将到期的奖学金
时间: Tue Nov 11 16:57:55 2008
财团法人至诚社会服务基金会---故 陈泮瀛董事长清寒奖学金
一、申请日期: 即日起至97年11月18日止。
二、申请地点: 台大医学院学务分处。
二、奖学金金额: 每名
六万元,共四名。
三、申请资格:
(一)台大医学院学生。
(二)家境清寒、品学兼优。
(三)单亲。
(四)不限第一次申请。
97年度孙瑞强先生遗爱纪念奖学金
1.申请日期: 即起至97年10月28日止(延至97年11月14日12时止)
2.申请地点: 请洽 化工系、医学院学务分处、土木系
3.奖学金金额:
每名2万
4.申请对象: 大学部、清寒
故校友孙瑞强先生遗爱纪念奖学金办法
72.6.28.第1405次行政会议通过
一、宗旨:故校友孙瑞强先生,民国65年国立台湾大学化工系毕业,民国67年
获美国奥克拉荷马大学化工硕士,在美国服务,因病逝世,其亲属家
人为纪念其生前好学,热心培育品学兼优、家境清寒学生,遗爱後人
将其遗留所得存入银行,以部份孳息设置本奖学金。
二、对象:国立台湾大学:1、工学院(化工系)二年级以上学生均得申请。
2、医学院二年级以上学生均得申请;若研读防治癌
症有特殊心得或贡献者优先。
三、名额:每学年4名:1、化工系1名
2、工学院(化工除外)1名
3、医学院2名
四、金额:每学年每名新台币贰万元整。
五、资格:学年学业成绩、操行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无不良纪录;家境清寒
者优先。
六、缴交证件:申请表乙份,学业操行成绩单乙份、户籍誊本乙份、清寒证明书
乙份。
七、申请时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注册後,一个月内,向工学院办公室、医学
院学务分处申请。
八、审核推荐:1、工学院(化工系)教师3人审查。
2、医学院学务分处审查。依据第三条择优推荐,送校核定後,
发给奖学金。
九、该奖学金以孙瑞强先生遗留款项,经其亲属保管,存入银行孳息之一部份作
为本奖学金。在每年八月底前,将该款汇寄台湾大学办理。接受本奖学金学
生,不得兼领其他奖学金。
十、本办法经国立台湾大学同意後,於72学年度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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