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ugi ()
看板PH-97
标题[公告] 97学年度起,修课学分数上限异动
时间Thu Jul 24 16:34:26 2008
主旨︰自97学年度起,本校学士班学生於开学後网路加退选期间上网加选之「修课学分数
上限」规定修正如下。
说明︰
一、修正後之学士班超修上限如下︰
﹙一﹚前一学期学业平均成绩达80分,或名列所属学系(组)该年级前10%者︰31学分。
﹙二﹚修读辅系、教育学程学生︰31学分。
﹙三﹚修读双主修学生︰33学分。
﹙四﹚情况特殊,经系主任、教务长核可者︰33学分为原则。
二、前述(一)至(三)情况,学生可直接上网加选至规定超修上限学分数。
其他特殊情况,学生须另填「超修学分申请书」,送请系主任及教务长核可後,
始得上网加选至核可之学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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