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suanly (LW)
看板PH-91
标题[公告]加退选注意事项
时间Fri Feb 13 17:36:19 2004
※ [本文转录自 PH-89 看板]
作者: Hsuanly (LW) 看板: PH-89
标题: [公告]加退选注意事项
时间: Fri Feb 13 17:34:57 2004
加退选注意事项:
1.请务必於3/03(三)前完成加退选作业并缴交至系办!
注意:选课单上虽列缴交期限为3/5,但此期限为汇整後送交至教务处之时间;
在送教务处之前,需经系办审核通过後,再盖系主任章,
为避免作业时程延误,敬请同学配合准时於3/3前缴交完毕。
2.通识及服务课程请依规定修习,应届毕业生选课尤需审慎,以免因重复修习、
所修通识学分不采计等原因而无法毕业。
3.请遵守各开课系所自订之选课规定事项,否则予以删除。
4.课程加选各栏请务需详填,加选课程「教师签章」栏,均需教师签名或盖章。
5.总修习学分需仔细核算并填写。
6.「学生签章」栏均需学生签名或盖章(二页以上签章栏均需签章)。
7.选课表下列之联络方式(住宅电话/行动电话/e-Mail)请务必正确且详尽的填写!
8.一至三年级学生修习学分数上限25学分、下限15学分;若经系主任同意,超修者
至多修33学分、减修者至少需修9学分。
四年级以上学生修习学分数上限25学分、下限9学分,若经系主任同意,超修者至
多修33学分、减修者至少需修3学分。
凡超修或减修学分,均需经系主任亲自同意後,於「系主任同意签章」栏签名。
9.「国文」上下学期班次需一致,原则上不受理加选,但由於特殊原因经中文系主任
叶国良老师签章同意者,始得加选。
10.外文、英文、历史、宪法、公民教育领域加选、换班,需经任课教师签章同意。
11.「微积分」加选需经任课教师及数学系主任谢南瑞老师签章。
12.「体育」每学期至多修习课号、班次不同之二个体育课程;
加选需经体育室盖「体育加选」章。
13.体育、军训加选需详填课号、班次,否则无法输入。
14.加选夜间(班次E字头)课程,需另填写「夜修申请单」(可至注册组索取表格),
否则予以删除。
15.以上事项请特别注意,以避免因选课不符学则规定而遭强迫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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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120.83
※ 编辑: Hsuanly 来自: 140.112.120.83 (02/13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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