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nniepei (乐翻天唷)
看板Oversea_Job
标题Re: [北美] H4 spouse报税问题
时间Wed Feb 29 05:11:47 2012
2011年底刚与老公结婚拿H4
2012年初才到美国
问题一:
请问老公今年(2012)四月报税,可否用结婚身分报税??(我去年一整年都未到美国)
另外假使可以,那是否我在台湾的收入也要一并纳入申报?
问题二:
我本身H4身分,老公是否可以用抚养的方式来减免税额?
谢谢!!
※ 引述《yohowo (科科魂!!!!)》之铭言:
: 个人经验是
: 如果四月才想到要报税
: 不需要等到4-6周後收到ITIN再报税
: 我同时寄出
: 税表上就写正在申请ITIN一样OK
: ※ 引述《hamungos (火腿)》之铭言:
: : 我跟我太太於去年五月结婚, 六月搬来加州. 我本身持有H1B, 她则是拿H4入境
: : 由於待在美国的时间超过了183天, 所以理论上我们可以用alien resident的身分报税
: : 因为太太在美国无法工作, 所以想用married filing jointly的方式报税 多退点税金回来
: : 但问题是她现在没有SSN跟ITIN, 所以必须要先跟IRS申请ITIN.
: : 依照爬文跟Pub 519的解释, 小弟大概知道流程
: : 还是不太能肯定实际的步骤 所以想po文请教大家 以下是我的理解
: : 1. 首先填写W-7 form, 影印有效的护照 证明身分
: : 2. 附上federal income tax return form (1040+8843) 与W-7一同寄往W-7 form上的地址
: : (不是寄到1040上面的地址)
: : 3. 等4~6周, 拿到ITIN之後, 再用这个号码报州税的退税
: : 所以总共只需要寄两次文件, 一次寄到W7上所列的地址, 完成申请ITIN跟退联邦税
: : 另外一次则是用刚拿到的ITIN号码报州税, 把文件寄到Scacramento
: : 上面所有的步骤必须要在due date前完成 否则会有penalty
: : 请问一下版上的强者们, 这样的步骤跟理解是正确的嘛? 先谢谢大家的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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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92.55.60.7
※ 编辑: Bonniepei 来自: 192.55.60.7 (02/29 05:38)
1F:→ cchris:居民的NR配偶可附上声明书选择成为居民来一起报税 (MFJ) 02/29 07:03
2F:→ cchris:严格来说台湾收入的确也要申报,麻烦的不得了,最好分开申报 02/29 07:04
3F:→ cchris:他是已婚,只能选MFJ或MFS,此例分开申报MFS会简单很多 02/29 07:05
4F:→ cchris:看不懂你的第二个问题;独立? 如果他MFS当然就不能抵你的税 02/29 07:06
5F:→ smilingk:可以报MFJ 不过没有SSN的话步骤比较麻烦 02/29 11:07
6F:→ smilingk:可以比较一下MFJ 跟 MFS 能退的税 来决定要哪种 02/29 11:08
※ 编辑: Bonniepei 来自: 99.116.21.150 (02/29 11:46)
7F:→ Bonniepei:请问若要合并申报~~并告知台湾的收入已课税~~需要准备 02/29 11:47
8F:→ Bonniepei:哪些资料呢? 02/29 11:47
9F:→ cchris:可用form 1116来报foreign tax credit,有一定的复杂度 02/29 14:27
10F:→ cchris:详情可读pub 514 02/29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