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rjyh (游民)
看板Oversea_Job
标题[北美] 关於OPT unemployment 90天的限制
时间Thu Feb 18 16:30:47 2010
我个人的情况有点特殊 所以希望大家能给我点建议
我是去年毕业的 毕业後也开始了我的OPT身分
在工作开始前我的90天已经快用尽
原本以为有份工作可以安心了 想不到遇上了个黑心老板
发薪水永远不准时
说好礼拜五领支票 但他一定不会在星期五发
要等到星期一我自己去跟他要他才会好像没事般的说"好"
然後等到星期二下班再去跟他要一次他才会真的拿出来
而且金额永远比当初AGREEMENT上的金额少一点
如果只是这样就算了 但支票三不五时还会跳票
反正关於薪水永远没有人可以拿到所有自己该拿的金额
在去年12月时我已经被跳票两次
老板说叫我拿银行寄来的original copy再去存一次就好
结果进去没几天就又跳票一次
当时一时冲动就掰了个理由跟老板请假
他也很阿莎力的说please take whatever time you need
於是我就从12月中後一直放假到现在
本来就想这样就算了 只要找到下份工作之前的钱不要也没关系
但看了板上的讨论 如果之後的工作要办H1b会需要之前的薪资证明
但我最後的支票日期就停留在12月(虽然也是被跳票 = =")
最近面试了一些公司 感觉可能有机会
但开始担心如果之後办H1b会不会被查到我很久没收入就被USCIS算是超过90天
虽然名义上我是请假 但我想之後要我提出证明的话我也只有当时请假来往的email
所以最近又在想我是不是该回去工作 至少跟老板凹到张日期是最近的支票
或是我应该采取甚麽行动叫老板把支票补给我这样我就也有最近日期的支票
不好意思写了哩哩杂杂这麽多 就是想请问大家关於90天的限制我该怎麽办?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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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98.218.43.101
※ 编辑: gerjyh 来自: 98.218.43.101 (02/18 16:52)
1F:推 stefany:感觉就是要回去跟你原本的老板协调 02/18 17:00
2F:→ cchris:OPT可以做无薪的,不需要薪水条;H1转H1才要之前的在职证据 02/19 02:26
3F:→ cchris:所以你不必担心这个问题; 但你没工作超过90天,已经逾期居留 02/19 02:26
4F:→ hangsh:当时找到工作时应该要与毕业学校报备过,确定下一份工作前回 02/19 12:45
5F:→ hangsh:原公司与老板协商要求最近日期的离职证明并向学校报备,以保 02/19 12:47
6F:→ hangsh:持合法完整的SEVIS纪录,两个工作之间有10天的缓冲期。 02/19 12:49
7F:→ hangsh:OPT期间没有最低薪资的要求,NON-PAY OR VOLUNTEER都可。 02/19 12:59
8F:→ hangsh:但工作性质一定要与所学领域相关,每周工时>=20小时~~ 02/19 13:01
9F:→ gerjyh:请问cchris大 所以即使我名义上是请假 也算失业吗? 02/19 13:38
10F:→ gerjyh:因为我想只要我愿意我还是能够恢复上班 这样中间算失业吗 02/19 13:40
11F:→ gerjyh:请问hangsh大 所以只要我老板愿意给我日期到我下份工作开始 02/19 13:44
12F:→ gerjyh:前十天内的离职证明 我就不用担心我被算成失业超过90天吗? 02/19 13:44
13F:→ dm2520:各人觉得 请假还算是在工作中 不用算到90天内 02/19 13:57
14F:→ cchris:你这种是灰色地带,移民局不会喜欢这种做法,但不容易被查到 02/19 15:04
15F:→ hangsh:只要老板同意签字就没问题,再向学校报备即可! 02/19 15:05
16F:→ komed:C大的标准比移民局还严格... 02/21 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