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irose (回到只有图纸,咖啡的生活)
看板Oversea_Job
标题Re: [北美] OPT 新规定的解读
时间Thu Jul 3 03:28:34 2008
※ 引述《cchris (cruise specialist agent)》之铭言:
: ※ 引述《kingofgar (我是聪明人)》之铭言:
: : 我的理解是这样可以避免利用OPT游山玩水11个月,
: : 到了最後一个月才开始找
: : 这是我concern的地方
: : 究竟这三个月如果没找到是否就得离境?
: : 事实上现在工作也不好找阿.三个月还真的不太够用
: 感谢duer大提供的连结
: 有关DSO处理OPT/cap gap extension的guideline已在4/25/2008出炉
: 重po一次:
: http://www.ice.gov/doclib/sevis/pdf/opt_policy_guidance_pdf.pdf
: 需要OPT/cap gap extension的人,必读此篇
: 它也有更详细地说明失业的登记方式: 学校(DSO)有责任纪录每个学生的就职始末
: USCIS因此有能力依据SEVIS的纪录来判断学生的身份是否失效
: 至於DSO对於追纵SEVIS纪录的认真程度及操作的熟悉度,则无法判断
: 刚开始必然会有些乱象; 但可确定的是,失业90天会造成身份失效绝对是「玩真的」
: 比较有趣的是,就职包括self-employed及contractor,但都需要证据,
: 也都有一定的追纵难度; unpaid intern也行,但不能违反劳工法 (很容易违反)
: 换工作期间可以有10天的缓冲,不计入90天
想帮朋友问一个问题..
她的OPT到下星期二到期,我们公司目前有缺intern或part time..
想请问真的可以让她暂时到我们公司以paid intern或part time来工作避免OPT失效吗?
而且她也可以利用这段时间继续找full time 的工作..
因为之前有别的同学跟学校确认,似乎只接受full time 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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