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UDM3 (charlie)
看板NtuDormM3
标题[转录公告]本校同仁学生遇抢人身安全防护事宜
时间Thu Apr 27 14:05:14 2006
本校近期已发生连续3起同学在校园周边遭歹徒强押提款事件,受害的不仅是当事人精神
与财产上的损失,也造成阅听者的不安。在学校的紧急协助及媒体披露之後,更引起社
会的普遍关注。
以下谨将每起案件事发经过概要叙述如下,提醒大家注意:
(1)95年4月5日晚间18时左右,农经系○○同学在辛亥路国家地震中心前候车,一位自
称刘姓男子驾驶黑色改装自小客车停下,并表示没钱加油,诱骗上车载往南门市场
附近台湾银行以金融卡提款13000元,再上车至台电大楼,下车後刘姓男子希望同学
帮忙多借些钱,同学即打电话求助。学校总值日教官获知後,经教官去电查询时,刘
姓男子随即驾车离去。
(2)95年4月25日上午10时30分许,微生所○○同学在新生南路台大综合体育馆外公车站
牌旁,遭疑似同一黑色自小客车男子持枪强押上车,在市区绕行後,分至火车站附
近之第一银行及罗斯福路华南银行提领现金,连同随身现款共约18300元,悉数交付
嫌犯,随即在辛亥路被迫下车。
(3)95年4月25日晚间11时30分许,资工系○○同学在长兴街旁,疑似同一辆黑色轿车歹
徒从车上探问何处有加油站,并诱骗上车,胁迫至提款机领款并搜刮身上现金,共损
失40200元,最後将同学弃於男一舍附近。
以上3件案例显示,歹徒疑为同一人,驾驶黑色改装自小客车、染发、戴有边框眼镜
、口嚼槟榔、不断吸菸,并锁定本校周边地区及同学,见落单一人即上前搭讪,或
持枪或胁迫上车,载运至提款机提款,并将同学弃置路边。
事发之後,学校除了立即协助被害同学报案外,也依据警方建议,本案嫌犯所持应为
假枪,被害同学应可伺机逃脱呼救。另外也请本校驻警队定点巡逻时,配合注意周边
状况。而大家如发现疑似嫌犯人车,也可立即通报。警方同时会加强辖区周围的巡逻
查察,并锁定可疑人车加以清查。
此外,生活辅导组也建议大家,在校外尽可能能结伴而行,如果遇上类似抢劫诈骗事
件,除了尽量保持镇静之外,也要注意个人紧急应变,在安全许可的情况下,主动逃
脱,并且立即报警。
紧急通报电话:
总值日教官室:(02)3366-9119
驻警队:(02)3366-9110
生活辅导组:(02)3366-2048;2053、3366-3764;3797
罗斯福路派出所:(02)2735-5761、2735-1743
男三舍教官室 转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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