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owtow (秀桃)
看板NobuOnline
标题[公告] 版规修正
时间Thu Aug 25 00:03:03 2011
信on版原版规第九条
9. 举凡版务内容一律以透过私信方式传送至版主信箱。
违者不备份直接删除,不另行通知,亦不受理。
若是公众版务事项请先以私信方式传送至版主信箱,
再由版主以公告形式发至版上供版众讨论。
由於与站规
「
第四章 对於板主或小组长管理之建议
第二十六条(提出之对象及看板)
对於板主之建议,於该看板提出。对於小组长之建议,於该群组事务看板提出。」
相互冲突,故此废除之。
同步更新至置底版规。
如有问题,欢迎来信至版主信箱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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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去版主版爬了一下文,发现原来很多版为了维持版面的运作都有相同问题
只是差别在有没有人提出来而修正版规而已
而我误以为这才是正确的版务处理方式
连日来因这条版规造成了许多问题
是我的疏失,在此向各位版友致上歉意,并在版规上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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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26.155.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