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kbai1110 (zk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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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赠送] 10个神爱你的理由
时间Tue Feb 21 21:41:19 2012
谢谢fyh大的回应,让我有机会可以把我个人的观点再陈述清楚一点
您的问题可以用以下三个「基本假设」回答完毕(我基本上同意原PO的观点):
神之爱是
1.不可证伪的(超越人类理解的方法,而无法用「方法」证明其真实性)
2.二律背反
(神也可以是「无条件的恨」、神没有非要爱你不可、你也不一定要认为神爱你)
3.宁愿相信(涉及个人主观认定)
话说回来
您的疑问与论点出自於以下几个基本问题
一、神是?
我的基本预设是「神是一切万有」
二、神之爱是?
(*或者,就您的问法是:什麽与爱无关?)
我的基本预设是:「神之爱」是所有「爱」的原本、母体、源头
爱涉及「给与选择的自由、尊重意愿、遵守承诺」
三、一个表徵(理由)是否需要放诸四海皆准(对我成立,对你也要成立?)
我觉得「神爱你的表徵(理由)」成不成立,主要建立在「被爱的感受」
所以才会依个人主观认定、因人而异
※我觉得用「表徵」比「理由」好
例如:
您的父母是爱你的,你也感受到了。
我需不需要去argue你父母爱你对我也成立?
即使我的父母也爱我?
※ 引述《fyh (fyh)》之铭言:
: 部分恕删
: : 因为我们是丰盛的:
: 那神爱不爱非洲难民?
→这要问非洲难民的感觉
: 照这样来讲
: 就算是痛恨我们而百般陷害我们的人也是爱我们的?
: 意外、不顺心固然是机会
: 但那与制造该机会者爱不爱我们似乎无关吧?
1.百般陷害我们的人是不是神的一部份?
→回到文首的基本问题一:神是?
2.百般陷害我们的人「或许可能不爱我们」→
要看我们对「爱」的定义
但推动那「百般陷害我们的人」背後的动力是什麽?
3.佛教也有所谓「逆增上缘」的说法,
「百般陷害我们的人」背後的动机或许不是那麽重要
重要的是我们怎麽看那「百般陷害我们的人」背後有没有一个推动因素?
→基本假设三:神之爱是宁愿相信
: : 2 那神爱不爱某天在睡梦中去世的人?
: 神爱不爱晚上返家时意外死亡的人?
: 那如果我有天遭逢不幸呢?
: 就表示神不爱我了吗?
→我文首的问题二基本假设:
爱涉及「给与选择的自由、尊重意愿、遵守承诺」
新时代的说法,所谓的「不幸」涉及「意愿」(不管是生前计划OR...)
: : 3.
神如果无所不在、无所不包
: 那麽所有爱你的人,
: 都是神爱你的证明
那如果恨我的人比爱我的人多怎麽办?
→基本问题二:(神之)爱是什麽?
您也可以认为神不爱你啊!没有人强迫你相信
为什麽我们一定要认为神是爱我的?
基本假设三:宁愿相信、主观感受
: : 4.「爱」是什麽?
: : 所有你可以感受到的「亲密、激情、承诺」也可以视为神对你的爱
: 这只是「爱」的其中一种定义方式
: 无关乎神是否爱我
: 没有证明出任何东西
→问题一、二基本假设:神是一切万有、神是一切爱的源头
所以神可以透过我所感受到的「亲密、激情、承诺」来爱我
这不需要证明,只要感受
: : 5.
: 这跟2.岂不是矛盾?
: 神究竟干不干涉?
→这应该不是非黑即白的情况吧!
你可以自己来、能力范围内的事,神提供选择的自由(尽人事)
能力范围以外的事,神「可能」暗助(听天命、如有神助)
这样神干不干涉?
: : 6.「你」是谁?
: : 如果你是神,或神的一部份,那你爱自己
: : 不也代表神也爱你!
: 那如果我不爱自己呢?
: 而且为什麽我是神或神的一部分?
→「不爱自己」是什麽意思?(您可能有你的解释)
我的解释「可能」是:与神失去了联系、不去使用爱的能力……
就像你有神的手机号码
祂的号码是你手机记忆体的一部分
你不打给祂,祂还在你的手机里啊
: : 7.我觉得无条件的爱不一定比较好
: : 因为这样「神也不受约束」
: : 「你爱神,神必定也爱你」
: : 你问神爱不爱你,那你先爱神!
: 抱歉
: 我完全不懂这点的意思
: 不过看起来和「神爱我」的证明依然无关
→
我也是最近才发现这点
「神乃无条件的爱」意谓着可能「神乃无条件的恨」
当我们的「对象」是各方面远超出我们许多的神
「订立合约」、「双方受约束」是对我们比较有利、还是对神比较有利?
神愿意立约、遵守约定(应许)绝对是爱我们的表现
如同如果您相信你的情人对你是无条件的爱,这样就够了吗?
你会觉得对方可以不用有任何「意思表示」、任何承诺?
有些人或许可以,但我相信大部份人不能接受
所以我觉得无条件的爱不一定比较好,
反而是「进入神的应许」、「遵守神的约定」(不一定是基督教)是对我们比较有利的
至於这个神的「约定」存不存在?
是以什麽形式存在?
新时代存不存在这个「约定」?
我想提出的是:如果神没有意愿(希望我们……)
那衪为什麽要透过「通灵者」(channeler)作「意思表示」?
话说回来,
就像古代的帝王可以掌握子民的生杀大权
但有德的君主多是能自我约束的
所以我们才会说他「勤政爱民」
: : 8.这不就跟5.矛盾?
所以如果神爱我
: 祂应该对我有所要求?
: 那麽怎样的要求才是适当的、能证明祂爱我的?
: 那种要求的标准又是谁定的?
如果神的爱是有条件的爱
那究竟要达成什麽条件
神才会爱我呢?
我看不出有任何理由支持「我必须如此」
就算这麽做能让我的生活过得更好
和神是否爱我依然无关
→我觉得我是这麽理解的
「神的爱可能是一直存在的」(基本假设一、三)
但要「感受」到神的爱是有「条件」的
就像政府的施政对某些人来说是「无感」的
这表示政府就「毫无作为」吗?
我想您应该会同意「爱对方」和「对方有没有感受到爱」是两回事吧!
: : 9.那「爱」又何尝不可能是「恨」的面向?
: 为什麽你同意前者而反对後者?
: 既然这是在举出「神爱我」的理由
: 总要说明一下吧?
→基於神之爱是「不可证伪」
宁愿相信
: : 10.
: 因为我现在可能感受不到
: 所以我有个机会去创造?
: 创造什麽?
→创造爱(被爱)、创造你想创造的
: 如果我感受到了就没有机会去创造?
→你可以感受到并同时创造
这不相冲突
: 这跟神爱不爱我又有什麽关系呢?
→你觉得如果你的父母口口声声说爱你
但不给你创造的自由(做你想做的事)
这样算爱你吗?
: 姑且不论神究竟爱不爱我
: 我认为原PO的理由并不充分
: 不能因为这样相信对我有利
: 就说这是真的
: 这是两回事
总之,还是回到
三个基本问题、三个基本假设
您所期待的证明,我认为基本上与「神之爱」不相干
这并非是法律或自然科学之类「方法论」涉及的领域
PS.在我看来,
把神之爱类比为父母之爱、君长之爱、手足之爱、朋友之爱、情人之爱
的「升级版」、「豪华版」、「总统套房版」……
会容易理解的多
因为我们都是从以上这些爱开始理解爱为何物
因为我们是从这些「世间之爱」来开始「理解」爱为何物的!
※ 编辑: zkbai1110 来自: 122.117.2.203 (02/21 23:30)
1F:推 ridle:认真文先推一下XD 话说看了回应发现果然是文字障~:P 02/22 01:26
※ 编辑: zkbai1110 来自: 140.128.67.248 (02/22 11:17)
2F:→ fyh:那三个假设...... 02/22 22:22
※ 编辑: zkbai1110 来自: 140.128.69.42 (02/23 14:32)
3F:→ fyh:若无法证明,那就别证明吧!免得像某些宗教教义一样被鞭 02/24 15:24
4F:推 bluecaty:整篇其实就一句话:无论如何 神是爱。至於为什麽?不需解答 02/25 14:40
@bluecaty大,我以为我们与神的关系自己最清楚
因此对任何关於神的回答,都只适用於自己
也不是不可以回答,只是这个回答只能当参考、无法被证实
※ 编辑: zkbai1110 来自: 211.79.147.253 (02/25 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