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nylaj (QQ)
站内Neihu
标题[心得] 中华电信沟通有理_联合科技
时间Wed May 19 00:26:12 2010
※ [本文转录自 part-time 看板]
作者: penylaj (QQ) 站内: part-time
标题: [心得] 中华电信沟通有理_联合科技
时间: Wed May 19 00:24:45 2010
◎工作时间地点:台北市内湖科学园区
◎工作内容/薪水:电话行销
心得分享:
这是一间专门针对有中华电信与几家银行信用卡的用户来帮作代缴的公司
专案分为每月 1,350,2,000,3,000,用申办的信用卡共代缴 18 个月
所以总额是 24,300,36,000 与 54,000,最长到 30 个月可使用这总额
反正电话费每个月都在缴,申办後还可以得到一项免花费的赠品,听起来真是不错
如果您是每个月都固定把信用卡费都缴清的人,恭喜您,这也是个好习惯
反正有这样的好习惯,银行本来就用尽千方百计也赚不到您的钱
若非,您就会发现,这项送了您一个您也不见得用的到的专案赠品
不单占住了您信用卡的额度,您每个月的最低应缴金额还提高了
如果您刚好是对於这份最近在大量徵才的电话行销公司有兴趣的人
首先,工作前,您会先签定一份劳动契约,理所当然的上面会有细项来告知您
对於这份工作您所应尽的本份,工作的保密协定,假该怎麽请
再告诉您,有十天的试用期,这十天由主管考核乙次,通过後即可升任为正式员工
若十天内未达成目标视为「无法适任」,直属主管有权要您走人
而试用期间会进行职前训练,为期约一天,保证金为四千元整
另外您若做未满一个月离职,不管之前和您谈多少,一率以 17,500 元依比例核算
所以保障公司十日内不需理由,只要说您不适任,您就得走人
且并不需依照劳基法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开立非自愿离职证明
您可以自行办理离职,也可以依照劳动契约旷职三日予以免职
而自行办理离职的人,别以为劳基法会保障您可以做一天工拿一天钱
因为劳动契约有规定,职前训练保证金四千元,用您的薪资相扣除
若您想依违反劳动基准法第22条第2项之规定未给付薪资来申诉
该公司会请您去一趟,然後左手现金给您,右手再向您收取保证金四千元回来
所以,您无法用劳基法第22条第2项申诉,因为它有给您薪资,也有您去公司的影带
这是我这几天来的工作经验,给有需要的人参考看看
无奈本人劳基法未读熟,又非法律系毕业,目前还在玩文字游戏中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0.198.36.109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0.198.36.109
※ penylaj:转录至看板 LAW 05/19 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