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pers (~夏威夷大冒险~)
看板NTUsoftball
标题Re: [问题] 我有没有罪?
时间Thu Jun 19 21:41:39 2003
※ 引述《anewone (舌头不要放下来)》之铭言:
: ※ 引述《anewone (舌头不要放下来)》之铭言:
: : 标题: Re: [问题] 我有没有罪?
: : 时间: Thu Jun 19 17:32:22 2003
: : 所谓请求不是指要经别人同意,而是一种法律上的手段,行使权利的方式。
: : 重点在於你必须能够证明你是所有人,而她人系无权占有你的所有物,
: : 如此,你才能透过法律的手段,来回复你本来应享有的利益。
: : 而现在你没有经由举证,就说自己是该车的所有人,而别人是无权占有你的车,
: : 然後你要行使你的权利,把车搬回来,试问凭据在哪呢?
: : 别人同样也能反过来说你侵害她的所有权阿?
有道理~
让他死的心甘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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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跟美如借车结果被偷
很不爽的绕了台大几次狂找
结果很幸运的被我找到
我就想说要躲在旁边等看是谁偷的
可是一等半个多小时过去了
还是没等到就放弃了...把车骑了就走...
不过那次是锁还没被换掉
但是整台车由红变黑
这故事告诉我们...
要等那无权占有者还需要很大的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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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会看我那时有没有脚踏车
: 有,就算了,当送给她,反正物尽其用就好。
: 没有,我也会觉得很干,很想把车搬回来,但我想,
: 我根本没种在那麽多人面前,把它搬走,
: 所以结论是「算她好狗运,偷到的是谢宛蓁的车!」
: 不过大家不要因此都来偷我的东西阿,屋屋....@@!
谢谢宛蓁提供良好的资讯...嘿嘿嘿...
不过大家不要因此都以为谢宛蓁的东西都是我偷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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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91.10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