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同台北,孤立同志青少年
--台北市议会、市政府带头歧视又违法!
连署书 http://campaign.tw-npo.org/campaign/sign.php?id=2010022423064800
联合发起单位:台湾同志谘询热线协会、台湾性别平等教育协会、台湾性别人权协
会、台湾同志游行联盟、妇女新知基金会、柜父母同心协会、Bravo!台湾青少年
性别文教会、中央性/别研究室、晶晶书库、集合出版社、GLCA 幸福生活站
、All My Gay!!!
在台北市议会审理今年台北同志公民运动(注一)之预算中,惊见极度
歧视同志的言论,并且连市政府也违反性别平等教育法的精神与条文,将此歧
视言论发函给北市国高中职且指示办理,明显是市府与议会联手歧视同志,将
多年推动性别平等的努力付诸流水!原本台北同志公民运动是延续多元平等的
一个良善政策,并在各界民间团体长期承办的持续努力之下,台北也逐渐成为
一个扬名亚洲的同志友善城市,但却在今年的同志公民运动预算审查中,惊见
以下台北市议会之附带意见:
台北市政府应设置跨局处平台,检讨同志公民政策,确立各局处权贵
分工,并研议如何
防止高中、职(含)以下学校社团,假藉该社团名义
,诱导吸收学生,从事同志交谊等活动,以保障学生自然适性之发展
空间(由民政局统筹,教育局、社会局、卫生局及劳工局办理)
而民政局竟也未经思索地根据市议会的决议,照本宣科的传达给台北
市政府各局处办理,并且於99年2月6日,台北市政府教育局竟发函,再次将此
充满歧视的文字,散播到全台北市的各级国高中职,显然已违反了『性别平等
教育法』的宗旨。
主轴:恐同台北,孤立同志青少年-台北市政府、市议会带头歧视又违法!
地点:台北市议会前公园
时间:2010年3月2日 10:00抗议行动 10:30记者会
民间同志与性别团体共同连署提出以下的呼吁:
一、还给同志青少年交友空间!拒绝污名同志青少年的情感需求!
长久以来,同志青少年都饱受资源缺乏的压迫,与充满歧视与误解的
学习环境,让每一个同志青少年都曾经走过否定自我的迷惘阶段,与现今异性
恋青少年相比起来,资源处处可得,从未明文被禁止『异性恋交谊』的任何行
为,反之,男女校之间的联谊,如:雄中雄女大露营,甚至可以成为校际的传
统活动,相较起来,同志青少年不但难以认识朋友,更别说是情感关系的建立
与学习,简直是难上加难。
这几年来,要突破重围建立同志青少年友善连结与网络的工作,已经
非常的困难,
这样的政策不但是扼杀了现今台湾同志青少年少之又少的资源与
交友空间,更是将青少年的情感与情慾需求彻底的污名化,将同志青少年再次
推入柜中!
所以同志与性别团体要站出来,要向愤怒的群众发起连署声明,并且
大声向台北市政府和市议会的联手歧视行为进行抗议!
二、请彻底落实性别平等教育法,拒绝市府带头性平倒退噜!
性别平等教育法於2004年6月24日公布施行以来,已迈入第六年,但很
明显其中的性别平等精神仍未落实在主管机关中,台北市政府身为首善之都,
面对这样充满歧视与违反人权精神的政策,竟毫无思考的照本宣科传递给全北
市的各级国高中职。多年来,许多第一线的老师与助人工作者都相当辛苦,本
着尊重多元性别的出发点,希望开创一个友善且尊重的环境给下一代,但却由
主管机关发布此完全背道而驰的命令,叫开拓性别友善场域多年的老师们情何
以堪。
根据性别平等教育法之条文二,教育主管机关本该主动且鼓励学校建
立性别与同志友善相关社团,来建立同志友善校园;且性别主流化早已推广多
年,每年都公布台湾是全亚洲最有性别观之国家,
却由代表人民的市议会与为
民服务的市政府公然发表如此带有歧视性的言论,同志的一般交友与互动,在
此条文中似乎成了妖魔鬼怪,必须要被督导与纠正,实为性平法的推行在主管
机关完全失败之证明。
三、同志族群拒绝成为帮市府美化形象的消费品!
马英九总统曾在台北市长任内创办「同志公民运动」,并由同志团体
承办,透过活动增进市民对同志的认识,期待建立一个「尊重同志市民的多元
城市」。马前市长多年前参加「国际城市论坛」会议时,曾因为这个活动而引
起身为同志的德国柏林市长的关注与赞许,得以拓展国际外交。
然而,长期以来,同志公民运动的预算年年减少,甚至在2003年,王
世坚等台北市议员在事後批评,台北市政府补助同志活动是「鼓励同性恋」、
「伤风败俗」、「同志公开卿卿我我,是妨害风化」等公开歧视的发言,在在
都显示出,台湾政治人物对同志人权的偏见。
所以我们呼吁,同志不是台北市的白手套,我们需要的是真正的友善
环境,不是有条件的接纳,更不要消费同志,把同志当成政绩的一部分!
四、同志无法被吸收诱拐!更不会传染!拒绝看似关心、实则歧视的偏差政策!
根据联合报2月25日的报导,李庆元议员说明『有多位家长向他陈情,
希望高中职以下学生适性发展,不受外界干扰,等到大专性向定性後,学生当然
可自由发挥』,台北市政府官员也表明『针对未成年学子,在性别认识模糊之时
,避免有社团以同志名义去影响学子,或推销用品等』。
我们必须严正抗议,
没有所谓『大专性向定性』,更没有『性别认识模
糊』这种说法,同志青少年是最缺乏资源与支持的族群,如果同志青少年在校即
有社团可以认识朋友、抒发心情,如果校园图书馆里就有同志的书籍和刊物,何
需青少年自己苦苦寻找?议员与官员的想法明显的认为只有『十八岁以上』的同
志才算同志,简直就是否定同志青少年,这些想法才是让同志青少年对自己『性
别认识模糊』的元凶!
注一:
第12条第1项:学校应提供性别平等之学习环境,建立安全之校园空间
第14条第1项:学校不得因学生之性别或性倾向而给予教学、活动、评量、奖惩
、福利及服务上之差别待遇
第14条第2项:学校对因性别或性倾向而处於不利处境之学生应积极提供协助,
以改善其处境。
※ 编辑: luciahuang 来自: 118.165.169.54 (02/26 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