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zs (肥了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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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有牌大家举 集盟成立观察团 反制警方执法不当
时间Wed Aug 23 01:24:02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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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牌大家举 集盟成立观察团 反制警方执法不当
■苦劳报导2006/08/22
三人一组,一人手举警告牌、一人身背大声公、一人手持蒐证摄影机,这是
在集会游行现场对抗警方的霹雳小组。「注意!注意!中正一分局现场指挥官王
大明,你已经违反集会游行法,现在我们依法第一次向你举牌警告。」向警察举
牌警告?这不是开玩笑,也不是拍戏,这是未来大小游行抗议现场将会看到的现
象。
为反制警方近年来在集会游行场合的不当执法,集游恶法修法联盟首度成立
了「集会游行人权观察团」,将仿照警方三次举牌驱离的模式,对警方反蒐证。
集盟成员陈书涵表示,观察团将会密切注意与记录警方的言行举止,依情况举起
「异议」、「警告」与「提起诉讼」三只牌子。如果警方经前两次举牌後仍举止
失当、态度恶劣,第三次举牌後将会对失职员警提出诉讼。
集盟成员林柏仪表示,这个构想是由自己被检方以《集游法》起诉的案子得
来的灵感。当时一审的法官认为,游行的申请与否并非重点,而是在《集游法》
第26条规定的:「集会游行之不予许可、限制或命令解散,应公平合理考量人民
集会、游行权利与其他法益间之均衡维护,以适当之方法为之,不得逾越所欲达
成目的之必要限度。」才是考量关键。」换句话说,警方并没有任意举牌驱离群
众的权力。
集盟认为,警方近年来对待游行抗议群众的态度与手法之恶劣,甚至远超过
现行《集会游行法》的规范。既然订了法条,那麽不是只有警方能使用,抗议群
众也能依法监督警方行为。而讽刺的是,《集游法》第26条是1988制订时,因为
当时在野的民进党团担心政府会以《集游法》强行限制集会自由,因而要求加入
的条款。今昔对照下,令人不胜欷嘘。
不仅警方有牌能举,群众也能依法举牌「提醒」警方执法尺度。林柏仪认为
,此构想一方面能蒐证,为未来修法提供证据外;另一方面亦能有效吓阻警方动
辄以举牌驱离做为威胁手段,以维护宪法保障的集会与言论自由。集盟表示,未
来「集会游行人权观察团」将会扩大与各运动团体合作,出现在各种场合,欢迎
有需要的团体主动与集盟接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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