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ankWW (悼)
标题[转录]学生社团校外技艺指导老师指导费申请办法
时间Fri Sep 14 00:18:22 2001
◎学生社团申请校外技艺指导老师指导费者请於九月十七日至十月二日止
学生社团校外技艺指导老师指导费申请办法
一、学生社团聘请校外技艺指导老师得申请指导费:
依据本校学生自治团体及学生社团辅导准则第七条第二款规定。
二、社团性质符合申请条件者
三、技艺指导老师每学期应出席指导社团十二次以上:
四、其他申请条件:
(1)技艺指导老师任期至少一年。
(2)已缴交社团章程及基本资料卡者
五、申请方式及所需附资料:将由有实际需要聘请技艺指导师之社团,向本组办理登记
并检附下列资料:
(一)活动申请书:格式与一般申请活动报告相同,经社团老师同意且活动场地确定
(附件一)
(二)填妥课程配当表(如附件二)
(三)填妥技艺导师资料表并详细说明社团应聘请技艺指导老师之理由
(四)技艺指导老师身分证及邮政存簿储金簿影本
六、经费核发依据:经学生自治团体及学生社团辅导委员会核可後填写薪资
册报帐,领取指导费时应缴交每领取指导费时应缴交每次活动照片,照
片中需有社团技艺指导老师,以为凭证。
◎以上资料请於十月五日前缴回
如有问题请洽课外组萧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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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1.74.9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