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c82128 (mic82128)
看板NTUcourse
标题[求救] 通识课程 毕业相关规定
时间Mon Jan 25 20:18:34 2016
最近看了通识课程的办法,里面有一条是「可选择将18学分都修习通识课程,亦
可选择修
习15学分通识课程加上3学分基本能力课程。」
我的情形是:我已经修完了17学分通识课,剩下最後的1学分就可以毕业了,然後最後的1
学分我想要修基本能力课程,但是根据上面条文规定的是要一定「15通识+3基本课程」这
样的组合,还是像我的「17+1」也可以算呢?
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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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lbgary1994: 借问 如果规定修A123458 现在是可以放弃1个用A67补吗 01/25 20:42
2F:推 lsleon127: 回一楼 只要123458里面有4个领域有修过剩下随便 01/25 21:14
3F:推 wilson85771: 有人用新制成功毕业了吗? 很怕系统未更新,或公务员 01/26 00:20
4F:→ wilson85771: 搞不清楚不给毕业 01/26 00:20
5F:推 aptoxin4869: 跟我一样耶!!!想问 01/26 00:28
6F:推 vincent70341: 感觉不行 不过我也想知道 01/27 00:17
7F:推 willie6501: 问注册组比较准 01/27 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