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hoo2160 (reach for the stars)
看板NTUbus
标题[建议] 拖吊脚踏车发e-mail通知车主
时间Thu Oct 12 17:08:32 2006
我现在是硕士班学生
大学时代至今曾经拥有过两辆如今已不知去向的脚踏车
第一辆脚踏车是入学时花大钱新买的 在大四那年失踪
当时我自以为 有贴车牌 车牌上也有写学号
如果真是违规被拖吊 应该会寄个通知来吧
因为大四了很少去学校 所以我就当是自己记不清车停哪才找不到了
後来上了研究所 以前的大学同学要出国念书了把脚踏车送我
於是我又有脚踏车了
只是骑了一个学期 又被拖吊了
这一次我很清楚是我不对 停在了违规的地方
地上我也看到了粉笔的痕迹 虽然已经模糊了
但是这台车贴的是同学学号的车牌 我想认领应该需要出示和上头学号相符的学生证
所以我没有去认领
但是直到最近 我才知道我一直以为很重要的 车牌-车主关系
在学校处理拖吊车辆时 似乎不是看得那麽重要
就算有贴车牌 上头也有写学号
只要被拖吊3个月没人认领 就会自动转为废弃物 成为学校得以自行拍卖的商品
我感到很纳闷 既然规定要贴车牌 为什麽不发信到学生的学校帐号信箱?
现在学生的学校信箱都是 学号@ntu.edu.tw 应该不会很困难
学生对他的脚踏车难道只有必须遵守的义务而不能享有一点权利吗?
更何况在没有通知的情况下 学生不见得会知道自己的脚踏车被拖吊了
尤其已经到了写论文阶段的研究生 去做调查而一两个月不在学校是常有的事
3个月过去 车子搞不好已经被转手他人了 学生还傻傻地在找不到自己的车呢
所以我想诚心建议
可否对已拖吊车辆的车主 按车牌(贴纸)上所写的学号 发函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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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09.129.84
※ 编辑: yhoo2160 来自: 218.174.169.189 (10/12 19:20)
1F:推 gomineko:我想是那个数量太庞大了,加上水源校区那里并非如总区般 10/12 21:20
2F:→ gomineko:人力充裕、还有电脑登记.... 另,能开锁就可以把车牵回去 10/12 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