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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Re: [问题] 数个问题请教
发信站椰林风情 (Wed Jul 30 09:05:41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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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用。
2.所谓「超修之通识课程,不计入选修学分」,原则上是指超修没有
「*」号的纯通识课程而言,而通识学分的计算亦须符合通识课程
选课注意事项的规定(又分为95学年度(含)以前及96学年度
(含)以後入学学生二种),建议您至所属教务单位承办学系柜台
确认您的通识学分较为保险。
3.依双主修办法第六条规定:
修读双主修学生,其已修习及格之本学系系订必修科目若与加修学系
系订必修科目性质相同者,由加修学系决定得否兼充为加修学系之科
目学分;其已修习及格之加修学系系订必修科目若与本学系系订必修
科目性质相同者,由本学系决定得否兼充为本学系之科目学分。如有
不得兼充,或兼充後学分不足者,应指定替代科目以补足所差学分,
并检具书面报告送教务处备查。
前项兼充科目不得超过加修学系系订必修科目学分总数之二分之一。
但九十二学年度以前核准修读双主修者,不在此限。
注册组 敬覆
==> [email protected] (曳) 提到:
> 1.服务课程在经过修正後.
> 有写说要照着一二三的顺序修习.
> 而我在修正前那之前便已经把服务给修了.
> 但是并没有照顺序修习.
> 这样有需要重新修一次吗??
> 2.当我在查应修科目时
> 发现里面写有
> (3)超修之通识课程,不计入选修学分
> (7)通识*课程充抵通识2学分後,多余之学分计入选修学分
> 那这样子如果我是修了非系上领域.
> 没有*字号的6门.
> 有*字号的2门(皆为2学分)
> 学分又是如何计算??
> 3.若我双主修.
> 有一门课是原系与加修学系都要上的.
> 经过询问後说可以兼充.
> 那请问是要如何办理兼充??
> 以上问题...
> 麻烦.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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