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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Re: [问题] 关於超修申请规定的疑惑
发信站椰林风情 (Fri Aug 24 15:48:24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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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protected] (les retrouvailles) 提到:
> ※ 引述《[email protected] (
> 如果我因为双主修必修课与本系必修课冲堂
> 必须申请本系系必修的夜修并加签
> (此课程加签方式为第二类)
> 而导致超修的状况
> 那麽也需要办理"教师同意加签单"吗?
> 不是只需要获得授课老师的授权码上网登记就可以了吗?
1、开学後网路加退选时有关超修学分之作业方式修正如下:
(「网路加退选专区」的 Q&A 第5题内容业已修正如下)
各类课程加选时,不得超过各学系规定之各年级「修课学分数上限」。
若所选(含登记)学分数已达上限,必须先退选部份科目之後
才能再加选。
但下列情况除外:
学生因故若需超修学分数高於各学系规定之「修课学分数上限」者,
得於开学第一周起上网列印填妥「超修(减修)学分申请书」
送请系主任(超修学分数大於33学分者另须经教务单位及教务长)
核章,并於开学第三周周五下午5时之前送交所属教务单位,
则可依申请书上核定之修习学分总数提高网路加选(含登记)
学分数之上限。
2、夜修课程方式与过去相同,请至注册组网页下载「夜修申请书」,以书面方式加选
注册组 敬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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