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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Re: [问题] 延毕生的学分费??
发信站台大计中椰林风情站 (Fri Aug 12 11:54:01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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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protected] (把握每一个当下) 提到:
> 关於延毕生要交的学杂费的规定
> 我记得规定是九学分以下只要交学分费就好了
> 修超过九学分就是交全额
> 那 这九学分 包不包含教育学程的学分呢??
> (因为我是利用教程延毕的 不知道另外还能修多少学分的课 而仍不需要交全额学杂费)
> 也就是说 如果我教育学程修两学分
> 那我其他非教育学程的课
> 是可以修到九学分而仍然只需交九学分的学分费再加教程的两学分的学分费
> 还是只能修到七学分 再多修就变成要交全额了??
> ----
> 我自己觉得 因为教育学程的课本来就要另外交学分费阿
> 那 这九学分 不应该包括教育学分吧??
> 请教务处的人员帮忙解答一下罗 谢谢:)
一、延长修业年限期间,修习学分数(含夜修学分)在九学分(含)以下者,
收取学分费;在十学分(含)以上者,则收取全额学、杂费。
二、教育学分费另计,这九学分不包含教育学分。
三、详情请见网址:
http://info.ntu.edu.tw点选学生→选课及注册须知→
F.学士班延长修业年限学生学杂费.学分费缴费原则。
注册组 敬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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