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JYeh (Yel D'ohan)
看板NTU_Service
标题[问题] 当板主的条件
时间Tue Jul 5 12:00:42 2011
我们的板想要新增一人当板主,但此人的发文数未达20篇,请问他是否可以当板主?
台湾大学群组法
◎第三章 板主
§ 第一节 板主新增
2.
原先没有板主的板由连署产生。申请原因请详细填写治板理念、看板发展方向。
申请人须注册满一个月,上站次数满50次,
文章数达20篇,且为该板板友。
有效连署人数10人即达受理标准,其中必须包含5位该板板友。
3.
原本有板主的板一律由原板主新增。原板主有权可以随时新增板主。
任一位原板主在一个月内若认为新板主不适任,可以提出申请,解除其板主职务。
我对上述规定的解读是:
「原先没有板主的板」才需要申请者发文20篇,
至於「原本有板主的板」,只要原有板主提出即可。
请问此解读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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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48.3.140
※ 编辑: DJYeh 来自: 111.248.3.140 (07/05 12:01)
1F:→ cscMax:目前的认定是 所有板主都必须符合资格 61.57.128.97 07/05 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