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rcimeow (纳西喵)
看板NTU_BOTDorm
标题Re: [懒人] BOT涨价说明会 简易好读版
时间Tue May 14 00:14:41 2013
谢谢原PO辛苦的纪录与转贴,原文恕删。
看见会议记录里讨论到关於隔音的问题,太子公司的回应如下:
同学:隔音问题?
太子:曾经找厂商试过,但效果不佳,只能降不到10分贝,效果不大,
受限技术也无法真正做到完美,所以後来谈定三种方案:
1.因隔音问题可以免费换房
2.如果还是不满意,退宿不扣押金。
3.今年开始会逐渐针对研究生、大学部做分区住宿
此外如果同学有进一步建议,或将来有更好的技术会再做研议、讨论。
由太子公司的回答中,是否若无法接受隔音问题,必须先换房,仍不满意始得要求
退宿并不扣押金?
但是隔音的问题是来自轻隔间的隔音效果不佳所导致,恐怕并非换房所能够解决,
毕竟除非隔壁不住人,否则像是隔壁拨放音乐、大声喧闹,甚至轻如手机震动、一
般讲话声都会因隔音不佳而影响居住的品质。
因此想请问太子公司或是烦请辅导员代为询问,与其还得花费换房的劳力时间,而
隔音问题未能获得解决,始得退宿不扣押金;是否可以让舍胞若因无法接受隔音问
题,可直接退宿不扣押金?
特别是现在签约的舍胞,於入住时并未受告知宿舍为轻隔间,隔音效果有限,於入
住後才发现隔音问题,却又无从获得实质的解决,应该给予现在居住、忍受噪音问
题至今的舍胞一个主动终止契约的权利?
太子公司於日前涨价说明会上有上述纪录的方案,可见有解决此方面问题的诚意,
但是做为解决问题的方案而言,似乎还有可以加强之处;若轻隔间隔音效果不佳的
问题无法实际改善,则给予舍胞选择去留的机会,应将免费换房、退宿不扣押金作
为舍胞可自由选择的选项,而非需先换房,若仍不满意始得退宿不扣押金,如此除
了可以快速解决同学的问题,也避免太子公司作业上的困难及成本。
隔音效果的标准虽然如说明会中提到,未於建筑法规上有明白的规定,但是近来公
寓大楼有关隔音问题,而向市政府的陈情件数相当多,主管机关也在积极针对此方
面研拟相关的标准;因此希望太子公司不应该以法规未规定,而逃避在隔音问题上
应积极解决的义务,毕竟舍胞向太子公司租赁宿舍是民事问题,在此一租赁关系上
若有可能出现的瑕疵(即隔音),比起透过陈情、媒体或法律来寻求解决,而导致
双方无谓浪费的劳力时间费用,相信太子公司若能在这方面积极与舍胞沟通,释出
善意共同寻求解决方法,会有更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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