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USC (台湾大学学生代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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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有关公报及逐字稿问题
时间Fri Oct 21 11:46:24 2011
学代会的大会公报,依照议事规则第三十三条,会纪录以下事项:
一、 上期大会公报更正事项。
二、 会次及其年、月、日、起止时分。
三、 开会地点。
四、 出席者、请假者、缺席者、列席者之姓名、人数。
五、 主席。
六、 记录者姓名。
七、 报告及报告者姓名、职别及报告後决定事项。
八、 质询及答覆要点。
九、 讨论事项,其表决方法与结果。
十、 其他必要事项。
所有排入议程,或者於临时动议提出的提案,都会於公报上记录相关的
动议及表决结果。但有关议案讨论的纪录,为求发言纪录的完整,秘书
处将以逐字稿的形式公告。
每次常会的录音档,仅用於制作逐字稿之用,原因在於议事规则中只有
订定公报及逐字稿,录音档并不具备法定效力。且录音档在制作过程中
也会一并纪录会场上非正式发言的声音,为求清晰明了,秘书处不会公
布录音档。
逐字稿制作不易,也烦请各位同学体谅。预备会议及第一次常会之逐字
稿已经大体制作完成,目前正由秘书进行最後整理,尚祈各位耐心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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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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