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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Mon Mar 6 09:23:55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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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告]教育部95奖助国内大学校院选送学生赴国外顶尖大学(机构)研修
时间: Mon Mar 6 09:23:19 2006
教育部95年奖助国内大学校院选送学生
赴国外顶尖大学(机构)研修甄试
一、申请资格:
1.硕士一年级或博士一、二、三年级学生,并於被推荐当学期已注册在学。
2.具中华民国国籍,且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者。
3.外国语言能力达本案规定最低标准者。
4.在校学业成绩优异(以每系所前百分之十为原则),或在专业领域有研究
着作或具体获奖事蹟者。
5.未曾或同时领取政府预算所提供累计逾一年以上留学奖助金者。
6.须可申请到国外顶尖大学(机构)者。
二、奖助方式:
1.当年研修期程不得低於6个月,最高以1年为限。已获本案奖助即将届满1年
表现优异者,得以研修成果於次年度计画中再次经荐送学校推荐申请本奖助
(并以一次为限),个人奖助期程最长2年。
2.研修方式:包括修读学分及短期研究。
3.学费一学年美金3万元为上限,检据核实发给,并依留学地区生活水准发给
年支生活费。
※其余详情请务必参阅本甄试简章(至教育部文教处网站「公费留学」专区项
下下载:
http://www.edu.tw/EDU_WEB/EDU_MGT/BICER/EDU7730001/94news/95Taiwan_Uni_A.doc)
有意申请者,请於3月9日前提供简章上所述各项资料,交件至法律系办公室黄
宗旻助教处。
法律系办公室 启
200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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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15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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