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EBANA (加把劲)
看板NTULawR93
标题[问题] 有关车祸问题
时间Mon Sep 27 21:41:36 2004
想请教各为大大
有关车祸谈判的问题
下面是事情的纪录
第二天是我姐想请教各位大大的问题
拜托拜托
对方狮子大开口从十万喊到十三万
而且办事的警员也很怪
拜托
感激
1.时间:八月六日 早上6:55
2.地点:和平东路与复兴南路交叉口
3.事发大概经过
车子开过路口一半,灯号变为黄灯,继续前进通过复兴南路口等红灯的一排摩托车,时速为正常速度约40-50。从靠人行道边冲出一台摩托车,我看见对方即踩刹车,但双方还是撞上。我立即下车查看对方受伤与否,路人打电话叫救护车、警察,当时我完全被吓到,脑筋ㄧ片空白,就把车移到路边,对方的摩托车也被他人移至人行道上。
在路旁等警察到现场时,ㄧ身穿粉红T恤中年男子,一直跟我要手机号码,当时给他号码时,正在跟我通电话的朋友听到叫我不要理他,把号码要回来,当我跟对方要回写号码的纸片时,中年男子说怕我跑掉,我回他号码还我,我人在这车牌号码也查得到我,我干麻跑,说不定你是诈骗集团的。当警察来时,此男子宣称他是目击证人,看到我闯红灯,且说我态度恶劣,随即此男子跟一位警察到警车上作笔录。
後来警察叫我到仁爱医院急诊室,我就把车子开到乐业街路旁停好,并打电话给我爸请他至急诊室,我搭计程车至急诊室。
到急诊室入口後,警察先去病床後出来,招手叫我到对方病床即离去,我先跟对方道歉,表示愿意负责对方医药费及修理摩托车费用的ㄧ半,但对方说为什麽只赔一半,你闯红灯我看到的是绿灯,但我说我已过路口一半且我看到的号志跟你不一样,且现在争吵这个也没用,对方说她今天损失一万元,且警察告知她摩托车龙头卡住,可是我说看起来还好好的,後来医生过来看对方左小腿後,先问对方要不要打石膏,对方说不用,医生说可以走路,吃消炎药,大约一星期就好了,後来我手机响起,我便到急诊室出入口接手机,顺便询问朋友修摩托车龙头大约多少钱,朋友说大约一千至两千,最贵不超过
两千五百元,接手机的同时,我转头看到警察侧背对着我与对方母亲交谈。
後来我到病床前向对方表示愿意付修摩托车龙头两千五百元及医药费,两者加总共五千元,此时警察过来站在对方与对方母亲中间,面对我说:现在看起来好好的,但有小骨折,谁知道以後有没有後遗症,叫保险公司来赔;说完後笑笑转头看着对方母亲後离去。
我拿医药费帐单去缴费(两千零三十四元)并领药,後回到病床,隔壁床阿姨告知我对方移至外面绿色帐帘後面,我将药给对方母亲,并将收据给对方看後收回。对方表示他是走秀模特儿且现在是旺季,要我赔她工作损失,我随即表示我只是ㄧ个普通上班族而且也没有钱,无法支付她说的ㄧ天超过一万元的高薪工作。
後来警察叫我先作笔录,再换对方。(我作笔录过程後述)我笔录做完後我爸才到急诊室。等对方作笔录完,我从急诊室出入口外面走进去对方所在位址,此时对方ㄧ男性朋友在旁,我说明愿意支付修摩拖车费用加医药费共五千元和解,但此对方男性友人表明,摩托车都还没修怎麽知道赔多少,还有其他赔偿等,我表明希望今天即可和解,免得双方日後还要请假跑法院等,此男性友人即说,好呀,那你今天要和解的话,10万块,不然的话,你在这也没用,薪水少还不快点回去上班。
因对方无和解意愿,我只好早上约11点回公司上班。
4.作笔录过程:
(1)绘制现场图
後来警察叫我到旁边的桌子作笔录。先问基本资料,後拿车祸发生的路口图问我车行方向。
警说:你当时在哪各车道
我说:中间
警说:是在左转车道就说左转车道
我说:中间车道
警说:路那麽大,在哪各中间车道
我说:那路有几个车道
警说:5道
我说:(我想了很久)左转旁边的中间直行车道
警说:在右转车道
我说:中间
警问:大概在那撞到
我说:快到斑马线前(我用手指图上位址)
警说:什麽快到斑马线,明明就在路中间
我说:已经过捷运高架的下面,怎麽可能在路中间
警说(警不理)那现在作笔录
(2)作笔录(我记录不完整仅大概印象)
警察桌上放一台手掌大小像是录音机的长方形黑色物体。
警说:你是不是闯红灯
我说:我看到的是绿灯
警说:绿灯,你确定
我说:绿色的灯
警说:哪有绿灯,有没有箭头
我说: (我想了很久)直行及右转箭头
警说:是不是闯黄灯
我说:我是过路口一半(警察没把这写下去),才变黄灯
警说:那你看到黄灯是不是加油门
我说:正常速度
警说:什麽正常速度,时速多少
我说:大约40-50
警说:你有看到对方吗
我说:我看到他就踩煞车
警说:撞到那
我说:右保杆(警写右前保杆)
笔录结束
5.附大概现场图(事发隔天即画下)
事後朋友开车载我经过此路口(下午),发现黄灯转变成红灯,仅1-2秒,但因没有待很久,无法知道整个号志变化过程及秒数,只看到:直行及左右转绿色箭头灯全亮->黄灯->红灯
6.事後发生的
事发隔天即8/7(六), 我爸带水果去探望对方。9/18(六)对方跟我爸说要13万 才和解。事发至今对方从未与我通过电话,但我於9/20(一)下午1:30左右,接到一 通自称卧龙派出所员警打来的电话(他打公司电话),说车祸对方拿验伤单到派 出所告我伤害,我说这警察不是会送调解委员会吗,员警说警察不管这,看你们要不要先和解,我说是对方不和解的,有没什麽通知或函,员警说他仅告知我有这件事。当天我爸接到对方电话,对方说:你女儿跟警察讲话态度很差,还说要告就告,
…要不要私下和解。我爸跟我男友说,我知道後询问朋友意见,定10/2下午谈和解,想看对方有何筹码。当我爸跟对方通知时间时,对方说:没13万就不要和解,
上法院…(当天对方说13万的分配)
7.对方和解13万明细
医药费: 一万
修车费: 二万
工作损失:十万,两个月没工作,一个月五万
8.肇因初步分析:我方未依号志行驶
向警察交通大队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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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192.21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