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xvi (殊殊)
看板NTULCSA
标题Re: [情报] 旧总图系学会整理
时间Tue Sep 16 21:50:51 2008
在这里简单回答中文系同学所提出的疑问:
首先,中文、外文、历史、日文四学系系学会办公室(以下
称四系系办)的空间使用权目前归属何方?很明显地,是分属於
此四系的系学会人员。然而若继续追根究柢,四系系办的空间所
有权实乃文学院所有。
我们可以查知,四系系办所在位置,并不属於中文、外文、
历史、日文任一系所所有空间,反而归於文学院管理。此一情况
是由於各系并未由自有空间中拨予系学会可使用场所,故文学院
提出此四间隔间供四系系学会使用。
在此前提下,我们至今仍可在四系系办内看见一「生活公约
」,此为文学院当时与文学院学生会所订之空间使用规范。恰可
回应同学质疑,四系系办的空间使用权确实附带明文规范。至於
「尚未被定出来的规范」,我并不确定同学所指为何,如为约定
俗成如「若喧哗吵闹影响他系系学会则可能被认定为不友善或不
礼貌」等隐形社会规范,是否遵从,我想决定权握於使用者手中
,但若同学认为,四系系办空间中存在片面、单方规范,那麽也
希望同学能够提出,毕竟「规范」若非监督、遵行双方皆同意行
使,就失去意义。
文学院办公室了解同学反映的意见後,已经表示,接下来将
有可使四系同学与文学院办公室人员对四系系办空间使用方式、
规范进一步讨论的机会,有任何意见届时都可提出讨论,并且使
用规范亦有改进空间。然而,若同学对使用规范有所疑虑甚或不
满,却未由系学会、院学生会等管道进行申诉,反以「违反规范
」反映意见,恐怕并不恰当,如同学所提,四系系学会在暑假期
间确有使用该空间事实,却未依生活公约「保持环境整洁」,是
否不太适当呢。另外,校内清洁人员的工作范围确有规定,如需
文院清洁人员代为清扫、处理废弃物,请於院办与四系同学沟通
时一并提出,在确认清扫人员能力负担范围後,或有解决方案。
: 尽管他们知道:
: 1.四系学生有权益上的矛盾。(中文系不可能处理历史系走廊的垃圾)
: 2.学生没有动力没有诱因不会自动去倒垃圾。
: 3.暑假学生会或学生组织不会定时运作。(但系学会仍在使用中)
: 4.校内所有垃圾都是由各单位请专人负责的。
另外,四系学生的「权益」矛盾,(我猜同学想表达的是,
利益矛盾?)似乎与「公共区域」的清扫并无关联。可进入四系
系学会隔间内大多为该系学生,故若隔间内有脏乱、废弃物等或
可推知,为该系学生造成之可能极大。然公用走廊与走廊外的小
空间,若有污染,则因难以推知责任归属,故规定各系需共同或
轮流负担清洁工作。
至於学生在无诱因或强制下为何便不会自发清洁环境或处理
垃圾,坦白说我并不明白同学的意思,只能姑且猜之,或许同学
是想表达,若无强制规范、利益诱导、或立即威胁,人类便无从
事对己不利之事--利如扫地或倒垃圾--的现象。然则环境脏
乱若长久未加处理,确实可能对使用四系系办者造成不良影响,
再加上已有生活公约的约定效力存在,是故使用四系系办者确有
保持该空间整洁之责。
其余两点已在前面提过,故不详述,对於个人所发之意见亦
不回应。若此四系同学对於四系系办空间使用还有其他意见及建
议,欢迎於院办确定可与同学沟通的时间之後整理提出。
文学院 院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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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给我一段生命,去触碰许多可以带进永远里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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