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5566 (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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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提醒)申请下学年研究生床位请进→7/13开始网렠…
时间Thu Jul 9 10:21:19 2009
※ [本文转录自 NtuDormM8 看板]
作者: wa5566 (冠子) 看板: NtuDormM8
标题: (提醒)申请下学年研究生床位请进→7/13开始网路受理!!
时间: Thu Jul 9 10:20:35 2009
各位舍胞好:
今年刚考上研究所同学,需要申请学校宿舍同学
请注意!!7/13~7/27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开始开放网路申请作业
逾期将不予受理,公告内容如下:
主旨:公告本校98学年度第1学期研究所学生宿舍申请事宜。
公告事项:
一、申请时间:98年7月13日上午9时起至98年7月27日下午5时止,一律网路申请,
逾期不受理。
二、申请对象:
(一)申请者需设籍於台北县市、基隆市以外满两年以上(包括父及母之设籍),
因本组以研教组所提供之地址作为判断申请者户籍之依据,若户籍有更动
无法上网申请者,请於网路申请期限内以电话告知住宿组更正
Tel:(02)23696403、33662266,於更正後再提供上网申请
请依操作说明申请,并确认性别等基本资料是否正确以及是否申请成功。
(二)研究所学号字首为R94、P94、J94、D91、F90、Q90(含)以前者
即已达正常修业年限应毕业而未毕业之同学,
如欲申请98学年度校内宿舍及BOT宿舍住宿,亦於此段时间上网申请。
三、同学得择一或同时申请校内宿舍
(网址:
https://dorm.studa.ntu.edu.tw/application_temp/index.asp )及
太子学舍(BOT宿舍:
http://ntudorm.prince.com.tw),
惟若两个皆抽中只能择一入住。
四、申请者经通知抽中宿舍後,於进住时需缴验户籍誊本(包含父、母及本人),
若资格不符,即取消住宿资格。
五、若有下列情形者,可优先分配校内宿舍,不须参加抽签:
1. 身心障碍学生(需补验残障手册影本)
2. 离岛及原住民学生(需补验户籍誊本)
3. 外籍生及侨生就读本校第一年者(非当年度新生者请参加抽签)
(须补验外籍生及侨生证明影本,例如居留证)
4. 低收入户设籍於台北县市、基隆市以外满两年以上
(需检验县、市政府核发之低收入证明影本,且须有申请学生本人之姓名资料在上面)
※符合低收入户资格者,免收住宿费用。
※有以上优先住宿情形者,请於网路申请时间内勾选优先住宿申请选项,
并於98年7月27日以前将应补验之证件寄至台北市罗斯福路四段一号台湾大学学务处学生住宿服务组(请写明邮递区号:106),并请於信封注明「研究所优先住宿补寄证件」字样(亦可持应补验之证件直接至学生住宿服务组验证),若验证後不符合上述优先住宿资格者,恕无法提供住宿。
六、因保留学籍休学之同学,若欲於98学年度第1学期申请复学
因没有学号而无法上网申请,请於98年7月13日至7月27日上班时间
(上午9时至下午17时止)持保留学籍单及户籍誊本(包含父、母及本人)
至学生住宿服务组申请住宿。(若为一般休学者请上网申请)
七、订於98年7月29日上午10时进行电脑抽签,校内宿舍抽签结果
将公布於学生住宿服务组之网页(
http://dorm.osa.ntu.edu.tw/main.php)
并寄发抽签结果通知书。抽签顺序说明如下:
1. 身心障碍学生
2. 离岛及原住民学生
3. 交换学生
4. 外籍生及侨生就读本校第一年者
5. 医学系公费生具本项第六款资格就读本校第一年者
6. 至申请日止,设籍台北县市、基隆市、桃园县以外满两年以上之学生
(包括父母之设籍),及设籍桃园县有特殊需求者
7. 至申请日止,设籍桃园县满两年以上之学生(包括父母之设籍)
8.有事实足证有特殊需要之学生(含台北县市、基隆市)
八、抽签结果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将以E-MAIL寄发给申请的同学
同学务必填写正确的E-MAIL帐号,以免收不到通知,并且务必详阅通知
( 约於8月1日寄发)。
九、本(97)学年度第2学期抽签候补序号至98年6月10日作废。
p.S若有任何问题可迳向住宿服务组询问02-33662264,3366-2265
祝平安
男八舍辅导员汪冠玮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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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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