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tjung (fatjung)
看板NTUDormM6
标题Re: 今日乱停车情形严重的几辆车
时间Thu Apr 23 21:52:58 2009
关於隐私权的问题:
隐私权似乎是一直这一类问题的争议重心。其实这类种模糊的问题应该要先请质
疑者出来定义何谓隐私权,我们才有办法继续讨论。
如果公布姓名或学号侵害隐私权,为什麽公布榜单不是侵害隐私权?做善事被公
布不侵害隐私权,但做坏事被公布却是侵害隐私权?如果质疑者是以客观的人权斗士角
度讨论此事,那麽我要先请他回答他在替乱停车者争取隐私权时,为何不同时也替同学
们争取停车权?
讲到这种地步,隐私权等等权利的观念本源是「人权」,但是人权是可以无限
上纲的吗?若是要以法律问题而论,质疑者应该说明公布姓名学号一事哪里「犯法」
,而不是说我侵害了隐私权。要论隐私权者应该先证明隐私权的存在。
若质疑者说隐私权是一种价值,无法用实证方式说明。那我必须说公理公义是比隐
私权更高的价值, 虽然公理公义如同隐私权无法实证。所以当两者抵触时,吾人应以
公理公义为依归。公义便是赏善罚恶,「以德报德,以直抱怨」。
公义具有公开性,公布学号姓名是要公开指出对方错误的行为。其中并非谩骂或是
挑衅,只是陈述一件事实。我并不认为这就是最完美的作法,但是我必须请质疑者不能
只作为一个批评者,请他以他的原则说明一个更好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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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推 rex222:推 04/23 23:08
3F:推 deadrat:脚踏车上面的学号,就是为了车犯法时被人记录。何犯隐私? 04/24 04:04
4F:→ hdck:其实最早出卖我们个人隐私的绝对是学校,是他们把学号写上去 04/25 02:50
5F:→ yorkbuster:全民公敌? 那问问威尔史密斯 = =" 04/29 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