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rlenpo (!)
看板NTUDalawasao
标题Re: [讨论] 以「意思表示」看公投
时间Wed Dec 26 04:21:04 2007
※ 引述《oodh (oodh)》之铭言:
: 在参加活动的同时, 我拿到了「浊流」的第十二期
: A 页是一位 李同学 谈 入联公投的文章
: 他认为 公投是一种「意思表示」 因而 该表示 才能为人所知
: 在此,姑不论 是否该表示才能为人所知
: 或 是否早有长期的、动态的、非成文的表示行为
: 或 表示了是否真会为人所知
: 或 为人所之又如何
: 之其他问题
: 单就「公投的目的是一个意思表示」这点来讨论
: 既然是「意思表示」
: 最重要的 是维持这个「表示」本身的 「代表(意思 之) 能力」
: 比方说 我今天站出来公开表示「台湾人不爱吃猪肉」 这个「表示」有意义吗?
: 他人 可以因「接收了 意思表示」而据此作为後续反应的有效依据吗?(认为有形成契约)
: -- 不行, 因为我这个「表示」 并不具有代表能力
: 就像我片面说 台湾就此杀人无罪 因为我不代表司法 所以我说了不算
: 就像我看到周星驰的电影笑了 你不能因为站在我对面就宣称我对你有意思
: -- 因为那个笑 没有 爱意的代表能力
: 一个「意思表示」 它的代表效力是很脆弱的,原本就需要不少佐证来支撑的
: 更何况 还被 表示过程 破坏过
: 如果今天,台湾公投完,正面选项通过了,就能进联合国,或和它有必然关联
: 那麽,投票的结果「成案」最重要, 自然可以在过程中不计较这麽多纷扰
: 然而,今天要为了「意思表示」而举办公投
: 那麽,首要的 就是要维护这个「表示」的「代表能力」
: 你从提案到投票 过程中有越多的争议、越多的程序问题 它的代表性就越受质疑
: -- 这,真的是台湾人所想的吗? 还是你硬挤出的投票结果?
: 政院否定投审会的决议 而且不是重审 而是迳行宣布通过
: 中选会主委换人 下任後放话骂政府
: 在质疑声浪中 公投绑大选不退
: 要公投的项目 政院已在推动 导致政院预算帮公投助选 的质疑不断
: 总统在泛绿会议场合里主动提及办入联公投对总统大选有利
: 一二阶争议 不惜换地方选委也要坚持
: 本来「意思表示」应该像验DNA一样 具有代表力
: 搞到最後变成「滴血认亲」这样 真的是 意思意思有投有过就好
: -- 这,真的是我的亲骨肉?
: -- 这,真的是台湾人所想的吗? 还是你硬挤出的投票结果?
: 很简单的说
: 如果 循无争议的程序 就得不到想要的正面通过投票结果
: 那是否意味着人民不想让它通过?
: 这样的怀疑,随着程序的争议越多,就越深植人心、也越容易被反对者提及
: 有人用「皇后的贞操」来形容政治人物的清廉
: 不惜风言满城也要推入联公投
: 以致於 这样的「意思表示」之「代表效力」被中、美、反对者轻而易举地质疑
: 这样的表示,国际会想去知道吗?
: 这样的表示,为国际所知 後 有意义吗?
: 就像交出一份网路剪贴的报告一样
: 你是交了 但 老师不会想收到它 收了也就是退回扔掉而已
: 国际不会给基本分的 (除非有人想和中美对抗 可以拿此作题材
: -- 但 这个除非(加入反美阵线)我们要吗?)
: 如果 要为了「意思表示」办公投
: 不是更应该 在政府破坏台湾人民「公投表示的公信力」之前
: 在政府 把台湾人民的公投 搞成「狼来了」之前
: 为了维护日後「意思表示」的代表能力,发声反对这次公投的举办吗?
虽然不才所识有限,但还是有请阁下容我对您的问题做些小小的回应。
公投是一种「意思表示」,这没有错。但是,我认为您所提到的李同学在文中并没有
阐明所谓「意思表示」者,究竟是表示「谁的」意思?乍看之下是表示「人民的」意思,
但若仔细去分析的话,并不尽然如此。
为此,我们要先知道,公民投票的议案是有区分的:其一,政治性的(political,po-
litischen),譬如涉及主权问题的议案即是;其二,非政治性的,譬如一般的针对商业贸
易的议案。而您的疑问是有关这次公投--入联--的,即具有「政治性」的议题,因此
在这里就以「政治性公投案」来作讨论。
这次入联公投,其目的是要藉由投票的通过来表示「台湾是一个国家」的意思。表面
上,我们藉由人民的投票活动来观察,似可得出「表示人民之意思」的结论。其实不然。
换言之,这次公投案若通过,其所表示的是「政治主权体」这个「公法人」的意思,这个
「公法人」要藉之表示「我是国家」的意思。其在实质上并不是如阁下所言及之「表示台
湾人的意思」。
当然了,之所以会有这次入联公投案的出现,并不单纯只是政府以其权力将之硬生生
地孵化出来,其在相当部份究竟还是有来自社会的、民间的意识型态的发声。换言之,若
全岛人民--是的,全岛人民,两千三百多万人!--皆主张台湾岛为其他国家之某一行
政区(不一定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或不列颠王国也可。),而统治当局
却一意孤行地要让台湾岛独立成为一个政治主权体,那麽,此时我们才能名正言顺地指摘
政府的不是。但这种情形毕竟只是天方夜谭。
政府为甚麽会针对某项重大议题,尤其是「政治性的」议题,做出某种主张,这无非
需要有来自民间的意识形态的支持。而民间的意识形态何来?有纯粹来自民间的,也有经
由政府教育体系之制约所致。
举例而言,蒋介石/蒋中正在台湾之政府--中华民国--为何极力主张反攻大陆?
对在一九四九年来台者而言,他们亲身经历过那场在
中国大陆(mainland China,地理名
词)上的战争,亲身经历过「国家沦亡之恸」,故不须经政府的教育,他们可真正自发地
做出意识型态上的主张。然而,在那之後,从未经历过一九四九年的大动乱的世代,若无
政府透过教育体制的制约、教育,则这些新世代为何同样拥有「反攻大陆」的主张与意识
形态?(当然,来自家庭长辈的教育因素亦不能被遗忘,但政府由於拥有最高权力,其教
育体制的影响也最大。)
总言之,我的结论有二:其一,这次入联公投案是要让「政治主权体」这个「公法人
」表达(宣示)「我是一个国家」的意思,至於血肉之躯的人的意思表示在「相较下」仅
是次要的。其二,说政府的作为绑架民意,或者无法代表民意是绝对不正确的,因为社会
中的意识形态的「力」(the force)的存在,政府才有进行如此作为的基础凭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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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9.125.164
1F:推 oodh:姑不论「台湾」这个公法人是否、以何名称型式位阶存在 12/26 10:16
2F:→ oodh:只要是是为了 意思表示, 让程序出现争议就一定会减弱其代表 12/26 10:17
3F:→ oodh:力,谁知道现在这种情况投出来的结果还是不是「台湾」的意思? 12/26 10:17
4F:→ oodh:真要说 只能算是部份民进党成员的意思吧 因为投票程序里又涉 12/26 10:18
5F:→ oodh:入教育人民「为什麽要投」 甚至连代表支持者的意思的能力都 12/26 10:18
6F:→ oodh:有疑虑 -- 他们是被教着说该投的 就像被教着操作atm一样 12/26 10:19
7F:→ oodh:既然连代表能力都可议;又 台湾的公法人身份也可议 如何宣示 12/26 10:20
8F:→ oodh:最後,公法人要宣示 为何要公投 既然你认为政府有民意代表性 12/26 10:22
9F:→ oodh:政府宣布就好了,如果要人民表达意见 那就是人民的意思 12/26 10:22
10F:→ oodh:人民投的 说是台湾公法人的意思 而不说是人民的意思 12/26 10:24
11F:→ oodh:要台湾公法人宣示,又不直接让政府宣示 未免也太怪... 12/26 10:27
12F:推 oodh:ps. 台湾以roc or taiwan 申请加入联合国十几次 如果公投不是 12/26 10:34
13F:→ oodh:表达人民的意思 「公法人的意思」我不知道还有何一再表达必要 12/26 10:35
※ 编辑: perlenpo 来自: 61.229.125.164 (12/26 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