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delight (侧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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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转录]想到一件事情
时间Mon Jan 5 14:58:52 2009
第二章 会员
第三条 凡就读中文系大学部之学生,皆为本会之当然会员
第四条 当然会员享本会之选举、罢免、监察、会务提案、知晓会务、参与活动及会员大
会之权利。
第五条 凡
当然会员缴交该年度会费者,即为该年度之付费会员。
第六条 付费会员於参与活动时享有优待,优待方式应由每届会长於会员大会所提出之年
度计画中公告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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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麽说,章程白纸黑字规定算是严谨,只是空隙也很多。
如果我是一个中文系学生,就算是「当然会员」,可以投票、参加系学生会、
可以享有一切学生会提供的福利。
可是我缴了钱,就是付费会员,权利一样,只是多了:
「於参与活动时享有优待」。
就好像我订报纸,报社说订报纸免费,但如果付费可以「比较便宜」。
那同学们一开始不缴才是有利的,因为他不确定会不会参加活动,
与其等待说有「值回票价的折扣」,不如乾脆不缴,反正优惠不见得高於四百元。
当大一的学生缴了第一年的会费,第二年就发现了这一个不错的漏洞。
再来还会想缴吗?
很简单就是,章程是死的,做法是活的,
如果系学会费被定义为「VIP」式的付费会员制,
那众人乐何不当个免费会员呢?
所以如果没有变通的缴费制度的话,是收不到钱的。
收不到钱,大家的活动都没得办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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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7.59
1F:推 cclee:我懂饼人的意思 法规章程可以视需要透过合法程序再修订 01/06 01:52
2F:推 bomb621:我是觉得可以跟多一点「活动」挂勾,增加缴费的必要性。 01/06 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