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ssip01 (飞蛾扑火)
看板NTUBA95
标题[公告] 台南市政府清寒优秀学生奖学金
时间Wed Mar 8 16:26:56 2006
[系办公告]台南市政府清寒优秀学生奖学金
有兴趣的同学请洽系办许助教(3/16截止)
学业成绩(一般学科):大专学校及普通中学八十分以上,职业学校七十五分以上,国民中学一般学科各科均达乙等以上。
操行成绩(综合表现):乙等以上。
艺能学科:七十分以上(国中乙等以上)。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申请奖学金:
一 有一科成绩不及格者。
二 有记过处分者。
每学期每名奖学金如下:
大 专 组:新台币四千元(公费生新台币二千元)。
申请奖学金学生,应缴送下列证件:
一 申请书一份
二 前学期成绩证明书一份。
三 清寒证明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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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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