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monyang (  @︠)
看板NTUACCT-PHD
标题[情报] 中华民国信托业商业同业公会信托论文奖助活动
时间Thu Apr 27 10:50:51 2006
、活动目的:
为鼓励学者、专家及研究生…等人士研究信托相关议题,以供主管机关及信托业者参考,并期望藉由长期办理本活动以提升信托研究风气,进而达到促进整体信托业务发展之目标。
二、奖助方式:
由本会遴选优秀论文按下列方式奖助,但本会得视年度预算及申请论文水准调整奖助名额:
(一)优等:原则取乙名,每篇论文奖助新台币陆万元。
(二)甲等:原则取乙名,每篇论文奖助新台币参万元。
(三)佳作:原则取乙名,每篇论文奖助新台币贰万元。
三、奖助论文主题:
奖助类别及主题:与信托相关议题之研究,例如信托法制、信托业务或信托税制、建议或国外制度介绍等。
四、申请方式:
(一)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自95年8月1日止。
(二)申请人资格:
奖助之申请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1.具国内外专科以上学校教授信托业务相关科目一年以上教学经验者。
2.具信托业务相关职务经验者。
3.於国内外研究所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硕士班在学学生。
(三)申请时需检附之文件:
1.申请人个人资料表乙份。(请申请者详注:真实姓名、服务公司或学校名称科所/系别、学经历、通讯地址、电话、手机、Email。)
2.合於申请资格之证明文件影本。
3.94年1月1日以後完成之论文一式三份(字数不限)。
4.切结书乙份(切结所研拟完成之文件不得有侵害他人着作权之情事,如涉有抄袭、重制、剽窃或其他侵害他人权利之情形者,本会得取消奖助金及须自负法律责任。)
(四)格式:
1.论文书写方式以中、英文撰写为原则,若以英文撰写,须於申请时,检附中文提要。另,申请稿件之封面,仅需注明题目,文件中请勿列入撰写人姓名、服务单位等个人资料。
2.作品应以纸本寄送,请用A4电脑纸横式列印1份,并附上3.5寸磁片电子档(恕不接受手写稿),挂号邮寄至「中华民国信托业商业同业公会」,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1段7号4楼 业务企划组 收,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参加【信托论文奖助活动】作品」字样。
3.论文请自留底稿,一律不退件。
五、评选方式:
评审过程原则上分初审、复审两阶段。
评审委员由本会聘请专家学者及会务人员担任。
评审结果将於95年12月公布。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送审之论文以中文为限。
(二)参加论文奖助活动者,每人仅以投稿乙篇为限,包括个别及共同着作。
(三)已参加过本奖助活动之论文,不得再次参选,但未获奖着者得以原论文大幅修正後,重新申请参选。
(四)申请人经取得本奖助者,若有侵害着作权之行为,本会应即取消其奖助资格,并将所得款项归还。
(五)二人以上共同着作,每人均须送缴身分证明文件,若有资料缴交不全者,将退回原件。
(六)所有申请奖助论文必须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於各类媒体之新作,且无抄袭仿冒情事者。
(七)申请之论文书面或磁片,不论得奖与否均不寄还,请自行留存底稿或备份。
(八)、申请人经取得本活动奖助者,其论文得由本会全文或节录刊载於本会之刊物或出版品,并得由本会视情况刊登於网站上供一般大众查阅,不另给付稿酬。
(九)凡申请奖助之论文,本会一律拥有着作权及相关衍生权利。
(十)对於奖助之论文,本会保有论文是否刊登的最终审核权,以及刊登时对论文编修之权利。
(十一)参加申请奖助之论文由本会发表时,参加申请人及获奖助人不得拒绝,本会亦不另支稿酬,原作者不得有异议。
(十二)本会若发现申请奖助论文有违反本函所列之规定者,得取消其申
请奖助资格,若为已奖助之论文时,则追回已颁发之奖助金并公
告之,如因而造成本会或第三者之权益损失,申请人应负完全法律责任,不得异议。
若有疑问,欢迎洽本会业务企划组询问,承办人:张大为,电话:23515299-210,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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