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iwanisbest (恁爸是中国台北人)
看板NTU-Exam
标题[试题] 109-2 陈玮佑 民事诉讼法甲下 期末考
时间Fri Jun 18 11:12:44 2021
课程名称︰民事诉讼法甲下
课程性质︰温暖而富有人性(必修)
课程教师︰陈玮佑
开课学院:法律学院
开课系所︰法律学系
考试日期(年月日)︰2021/06/18
考试时限(分钟):120
试题 :
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题(2021.6.18)
★ 注意:
希按题号顺序,写明题号作答
不得抄袭他人作答内容或与他人讨论。作答内容雷同者,均以零分计。
试研阅如下附件所示协议书,说明理由,回答下列问题:
假设丙迟至民国一○六年一月十日仍未照协议书上约定为履行,於是甲列乙为被告,向该
管法院起诉,声明求为判决命乙支付四十万元予甲,并陈述事实如协议书上所记载,而请
求判决命乙履行保证债务(下称本诉讼)。对此,被告乙声明求为判决驳回原告之诉,辩
称:「丙对甲不负有价金债务,协议书系因受强暴胁迫才签名;纵或不然,约定之违约金
亦属过高」云云。问:
一、 法院应如何着手整理本案之争点?甲及乙之陈述是否有何不明了或不完足之处?
如是,法院应如何处理?(30%)
二、 在上述两造攻防状态下,本诉讼可能之事实上争点为何?法院应如何就此分配举
证责任?其所应依循之标准为何?又如应负举证责任之一造未声明证据,法院得否依职权
加以调查?(15%)
三、 设法院於本诉讼审理过程中,对於(1)「乙并未同意为丙对甲之违约金债务负
保证责任」或(2)「乙享有民法第745条之先诉抗辩权」一事形成确信之心证,得否迳依
上开(1)或(2)之理由(一部)驳回甲之诉?如否,法院应为如何之处置?(20%)
四、 设本诉讼遭法院以丙对甲不负有价金债务为由驳回确定後,甲竟仍将其对丙之债
权让与予不知情之丁,嗣丁以乙、丙为共同被告,起诉请求丙给付价金及违约金、乙履行
保证债务(下称後诉讼),该确定判决之既判力是否於後诉讼发生如何之作用?如丙於本
诉讼系属中曾辅助参加乙,有无不同?(35%)
[附件]
协 议 书
一、 丙於民国一○五年九月二日向甲购买A车,约定价金三十五万元,尚欠二十万元
,应於同年底以前偿还,并由乙为保证人。
二、 前项债务如未照约定期限获偿还时,丙应给付违约金二十万元予甲。
民国一○五年十月八日
立协议书人
债权人:甲(签名)
债务人:丙(签名)
保 证 人:乙(签名)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18.164.48.214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NTU-Exam/M.1623985969.A.6D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