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arytolove (夺真书生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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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大事] 中研院院长、台大校长、清大校长联合声明
时间Wed May 30 18:29:53 2012
中研院院长、台大校长、清大校长联合声明内容原文
(来源:清大秘书处)
联合声明
今天媒体报导,学界用假发票报领研究经费的涉案教授,人数可能高
达五百人,其中知名大学甚至超过一百人。对於这样的发展,我们感
到非常的痛心,也感到相当焦虑。
我们相信,这数百位教授中,
有少数的确把研究经费不实报销後
中饱私囊,或用於与研究无关之事项。这样的行为确实违法,我们也
认为应依法追究。但是我们也相信,绝大多数教授的报帐事情,均是
交给助理处理。
有这麽多助理便宜行事,以品项不合之发票从事报
帐,背後恐怕也有制度上可检讨之处。如果我们不检讨制度,只是就
「有无违反现行法律」予以追究结案,则对於涉案教授的士气是严重
的打击,也没有触及可能的兴革。这是让我们焦虑之所在。在理念上,
当一个国家地下经济太过普遍,往往是因为地上经济之管制法规并不
合理。因此我们要藉此事件,建议政府检讨科研会计与出纳制度之合
理性。
学术与公务在本质上有极大的不同。学术研究本身就在探讨未知
,但公共事务多是对已知事务的管理。
学术研究方向有其不确定性,
而公务体系却多为确定政策的贯彻与执行。正因学术研究与公务体系
逻辑如此不同,所有先进国家都希望对学研经费的采买、流用与报销
,给予种种弹性与便利。由公务体系的角度来看,我国的采购法相当
完整,诸多特殊情况都能以特殊方法予以处理。但科研采购毕竟与公
务采购不同,经过多年努力沟通,我们国家终於了解到:要将科研采
购并入公务采购处理极为困难。就因为如此,立法院容许在科技基本
法中,跳脱「将科研视为公务特例」的框架,而能从法律上替科研的
常态采购另立一轨。
同样的,在会计与出纳方面,若要套用公务体系的制度,科研支
出与报销也会有种种困难。举例而言:某教授若在环保署、大学与国
科会各请了一个子计画,同属某大主题研究。若在期末发现,需集合
三个计画的业务费采买一项仪器设备,依现有会计制度,要经历极为
繁琐的公文与会计流程。这就凸显出研究常态被视为公务例外所遭遇
的扞格。
我们认为,科研报销制度需要检讨的,并不是国科会或教育部,
而是整个科研会计与出纳的弹性。我们呼吁行政院成立专案小组,由
主计处、教育部与国科会共同研商,比照科研采购与公务采购分流之
思考,研议科研与公务体系经费报销的差异管理。若能藉此次事件痛
定思痛,完成正面的改善,不但可减少对学界士气之冲击,也能对台
湾科研发展做出正面贡献。
翁启惠 李嗣涔 陈力俊
相关报导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01/112012052700153.html
http://news.cts.com.tw/cna/life/201205/201205261011662.html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y/27/today-life3.htm?Slots=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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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f0960031:快被报帐程序搞死的学校活动工作人员路过... 05/30 18:31
2F:推 allyours:教授自己"便宜行事"给助理 出事一推二五六 才最赖皮吧 05/30 19:12
3F:→ allyours:不然以後助理都"依法办理"把教授的帐都退回好了 05/30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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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推 gino0717:先查这三个人 05/30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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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推 teadog:没经过教授同意 助理哪会这样报 推给助理也太好笑了 这三个 05/31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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