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o000oo (oo000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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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关於H和C二位同学的文章
时间Thu Mar 20 23:40:14 2008
既然是从此板开始,理应从此板结束,
双方在这段期间也都作了充分的表达,
如果事情没有新的进展,一直不断绕圈圈的文章也没什麽意义,
只是徒增板友反感而已,
其实早在删除水球内容的那篇公告(
#17YtwR2G)贴出时,就该结束了,
可是有一方要扞卫自己的权益,才会有接下来的发展,
或者更早在财金所遇到类似事情时,就该有警觉这样的交友方式(某方自称)是否正确?
会不会造成她方的困扰?如果当时就停止这样的举动,也不会有这二个多月的纠葛,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真的不能怪别人,
所以说如果未来没有发生下述的几种情形,请不要再把文章PO到板上了,会被删除的,
(1)双方任何一方之道歉文
(2)真的要走进地检署的转告文
(3)真的要走进法院的转告文
(4)确实有新的进展的文章
当然还是希望就此结束,没什麽好告的,忘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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