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lliam2005 (一颗爱你的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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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胡老师的新闻
时间Thu Nov 3 14:43:33 2005
学者:阁揆不懂基本常识
评论也是新闻的一部分 谈话性节目是最典型的新闻自由
记者梁欣怡/报导
TVBS撤照风波,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行政院长谢长廷昨天一句「政论性或谈话性节目不是新闻」,再度引来传播学者大加挞伐。文化大学大众传播系教授方兰生批评,谢长廷「此话不通」,谈话性节目是最典型的新闻自由,受到宪法保障;台师大大众传播研究所长胡幼伟认为阁揆连基本常识都不懂,应该要趁周休二日到各大传系的在职专班旁听。
什麽是新闻?评论算不算新闻?言论自由与新闻自由的界限又在哪里?胡幼伟归纳学术界与实务界看法指出,新闻的定义不仅是单纯的报导,评论、照片都是新闻的一部分。他说,在进行学术研究时,甚至连民意论坛、读者投书都算是广义的新闻。
方兰生指出,宪法将新闻自由与言论自由连在一起,任何人发言都可受到言论自由的保障,而一旦透过媒体发言,就该受到新闻自由的保障,虽然在宪法中找不到新闻自由四个字,但新闻自由是涵盖在言论自由当中,这是众人皆知的道理。
当然,新闻自由也不是无限上纲,出了错还是得负起法律责任。两位学者就说,不能构成叛乱、诽谤,不能教唆犯罪,否则还是要受到法律制裁。
长耘法律事务所律师应明铨也提醒,自由是以不侵害他人自由为界限。不过,在辅仁大学大众传播系教授传播相关法令的律师尤英夫表示,这类法律责任的追究,必须要有原告提出。
方兰生认为,虽然高举新闻自由大旗,民进党政府犯的一个最严重的错误,就是不懂得避嫌。「媒体揭弊,政府就要关台,瓜田李下,怎麽说也说不清。」方兰生呼吁政府,在敏感时刻别碰媒体,倘若资本结构真的有问题,也请日後再说。
【2005-11-03/民生报/A2版/新闻前线】
老师被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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