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jen (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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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 看职棒右眼被K 赔20万、求偿500万
时间Fri Mar 30 22:16:49 2007
看职棒右眼被K 赔20万、求偿500万
【联合报/记者何祥裕/台北县报导】 2007.03.28 03:23 am
一名女球迷两年多前买票看中华职棒总冠军赛,却被赛前练习的界外球击中右眼,导致视
力几乎丧失。她向法院打民事官司,要求中华职棒大联盟、台北县政府及两球团连带赔偿
五百万元。
黄姓女球迷目前是中兴大学研究生。这起民事诉讼是中华职棒成立十八年以来,首次有球
迷因为被球砸伤而向球队求偿。对於这桩官司,中华职棒大联盟委任律师黄虹霞指出,联
盟有投保意外险,理赔廿万元,但是家属不满意。
「一个眼睛只值廿万?」黄姓女生的父亲谈到女儿被球砸伤後,联盟的理赔金竟然只有廿
万元,仍忿忿不平。
黄女父亲强调,兴讼最重要的目的是要让联盟重视球场意外问题,保障球迷权益,因此不
会与联盟和解。
这起意外发生在九十三年十一月,当时新庄棒球场进行中华职棒十五年总冠军赛第四战,
兴农牛对战统一狮。当时念辅仁大学的黄姓女学生,与同学相约提早到球场看球员练球,
一群人就坐在三垒方向内野区靠近外野的观众席。
一个界外球突然飞过来,不巧击中黄姓女生右眼,送医後虽然幸运保住眼球,但是右眼视
力已从原来的一点二降到零点二。她的父亲说,虽然从外观看眼球没有异状,但因为後遗
症影响常会头痛,视力也几乎消失,无法复原。
案发後,联盟虽然透过法律顾问与保险公司找黄家谈和解事宜,但因为黄家不满联盟处理
态度,加上赔偿金与黄家期待落差极大,黄女即提出过失重伤害告诉,控告联盟秘书长李
文彬与赛事部主任范宝生。
检方认为球场与球票都有提醒观众应注意飞球,联盟已经善尽管理之责,不予起诉。
但黄姓女生认为,联盟、比赛两个球团与球场主管机关台北县政府,在这起意外中有管理
疏失责任,因此向板桥地院提出民事求偿。
【2007/03/28 联合报】
http://www.udn.com/2007/3/28/NEWS/NATIONAL/NAT2/37795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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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暴露了一个世界道德上深刻的堕落
这个世界赖以立足的基本点,是回归不存在
因为在这个世界里,一切都预先被原谅了,一切皆可笑地被允许了
----米兰 昆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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