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lievejoy (ふね)
看板NIHONGO
标题[心得] 社团法人paraiso对疑义文章之回应
时间Sat Mar 25 18:54:15 2017
以下为代po
日前在这个网站,发现刊登本社团退还研习费用之相关内容。
因刊登内容刻意调整成有利於该学员单方的说法,我方无法接受,因此进行下述说明:
首先将该学员的主张简单整理如下:
教室这边於事先知道将更换老师,却未在学生缴交学费前事先告知,并於缴交费用的同时
更换教师。这是欺骗学员的行为,且无论理由为何都无法接受更换老师一事,因此要求退
费。
为此,该学员将与社团总干事对话的内容公开在本网站。
在此以社团立场进行说明。
首先,因该班任课教师离职而决定更换老师,是在该学员缴交学费几天前决定的,由於离
职教师在本社团教授的班级不只一班,而且每一班学员入班与缴费时期并不相同,因此教
室这边不可能计算好所有学生缴费时间再更换老师。至於决定更换任课教师的时间点,是
因为接任的老师已经准备就绪,所以才於该周更换教师。.
接下来,对於因更换教师影响学习环境而违反契约之主张,这是略为偏颇的想法。虽然这
个班级是每10周缴交一次研习费,由於是属於长期延续的课程,中途更换教师在某个意义
上是必然前提。本社团最久有持续3年的班级,只要班级延续,为了因应课程内容程度与
多样化练习(例如:安排日籍老师练习会话),中途就不得不更换教师。因此更换教师的
情况,并非管理上的问题。当然,如果发生因更换老师造成课程内容极度低劣的情况,社
团这边愿意配合退款要求。但是本次的情况中,其他四位上课同学并不因更换教师影响学
习意愿,只有这位学员拒绝,并坚持以更换教师为理由要求社团退费。
本社团的课程都是报名满5人开课的团体班,任何一班的人数只要低於5人,因各支出成本
问题,会不得不提高学费。为此,在确认课程内容、缴交研习费之後,於上课规则中明确
规定,中途退出的学员是无法退费的。至今几乎未曾发生因中途退会而要求退费的情况。
社团这边不能接受的是:以因更换教师为由拒绝新老师,忽视教室规则,甚至无视影响其
他同学学习成本,仍然主张退费的做法,才判断有与该学员对话的必要。
最後,以结果论来说,确实是按照该学员所要求,退还了一部分研习费。理由是:在消费
者保护法中有一条法规,是关於短期补习班在课程进行三分之一前可以无条件解除契约。
但是这条法规仅针对补习班。因为社团的收支构造,与以营利为目的的补习班不同,无法
适用於补习班的法规,无法一字不变地完全适用於社团所提供的服务。(对於此规范,已
向高雄市消费者服务中心确认)也就是说,关於此次退费的理由,当事者双方都有到消保
会做进一步讨论的空间,但由於争议金额属於小额,又因该学员不愿意继续学习的态度,
让社团这边判断没有更进一步挽留的必要。
本社团以每小时100元的小额研习费招募会员,任课教师也愿意以较低的钟点费提供日语
教学服务。该学员无视对其他学员的影响,以因非学习上的理由要求退费,竟然未经过我
方同意将对话内容录音,并在退费後将近一个月的今天,将此大篇幅的音档由不具名人士
翻译後公开,单方面地攻击教室,这样的行为有违社会规范的行为。
在这样情况下於本网站刊载说明文,实在令人感到遗憾。但是从去年年底开始,在本网站
里发表了不少关於本社团的情绪性留言,让许多关心我们社团的学员担忧,因此才采取在
此写下说明文的行动。关於本网站所刊载的内容,今後社团这边将不再做回应。对於社团
的服务有任何疑问,欢迎实际到教室参观并指教。
高雄市台日文教促进会
日语教室 はらいそ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7.247.36.7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NIHONGO/M.1490439258.A.B49.html
※ 编辑: believejoy (27.247.36.7), 03/25/2017 19:12:29
1F:推 jtch: 个人看法 就算到消保会那边你们还是会要退部分款项的 03/25 19:36
2F:→ jtch: 不如一开始就把退费程序写进契约里吧 没有什麽你上课规则写 03/25 19:39
3F:→ jtch: 无法退费 就无法退费这种事情的03/25 19:40
这个建议好像不错,有机会我再提看看好了,谢谢!
4F:→ medama: 感觉怪怪的 不知道这间补习班有没有合法登记立案03/25 20:02
5F:→ medama: 不能因为补习班觉得自己没赚钱 就违反法律规定 03/25 20:03
从法律上来说是登记社团法人,算是社团吧(? 有疑虑的话可以去社会局查询哦!以後
我不能确定,但至少目前来说应该没有违反法律吧我想
6F:→ ryouek: 看起来是它不认为自己是补习班,所以不必遵守补习班退费03/25 20:54
7F:→ ryouek: 规定…不过有教师、学生、钟点费、教室、契约,学生应该 03/25 20:54
8F:→ ryouek: 也多过一定人数,我是挺好奇教育局会如何认定该团体性质03/25 20:54
9F:→ ryouek: 就是了XD03/25 20:54
并不是自认的嘴炮说说,回覆於上一样哦!
10F:→ steffi2: 以後每一间都说自己不是补习班就可以了吗03/25 21:05
11F:→ leo2656sos: 一口气两篇...呵呵03/25 21:52
别这样呜呜,除了回应我是直接复制贴上外,心得部分我很认真打好久的呜呜,虽然废话
很多可能言不及意
12F:→ rahim03: 救国团也是非营利组织 是不是补习班跟是不是非营利组织无03/25 22:02
13F:→ rahim03: 关啦...03/25 22:02
14F:→ rahim03: 看一下救国团退费规定都是直接引用各县市订立的短期补习03/25 22:03
15F:→ rahim03: 班退费规定...03/25 22:03
16F:→ rabupika: 查了高雄的系统这家看来没立案,有固定地点、招生、人数03/25 22:52
17F:→ rabupika: 全部合计在五人以上依法就要立案,这家看来很可能违规03/25 22:53
18F:→ rabupika: 没立案的还是小心,教室有没有符合安全消防法规都不知道03/25 22:56
19F:→ rabupika: 发生争议时若像这家声称不适用补习班的法规就有得吵了03/25 22:57
救国团的部分我不确定他们有没有查询过,我会再确认的
20F:→ skybluemay: 自己经营不善表示自己不是那个料。一碰上钱就鬼打墙03/25 23:10
21F:→ skybluemay: 教学、学习意愿,怎样都不是自己的不对!?真的这麽 03/25 23:10
22F:→ skybluemay: 喜欢教学,当家教老师也可以啊,何必要用个不赚钱的03/25 23:10
自己不是那块料老师自己有讲过啦...不过这里是我自己说的,也是很多学生认知的事实X
D跳针的部分我自己看了都觉得很烦,之前有的时候我跟老师讲话时也会出现这种情况我
就会换个讲法让他理解,才不会有冲突哈哈
23F:→ skybluemay: 社团法人,还惹的一身腥? 03/25 23:10
24F:推 bluemidnight: 附个连结吧 声明原文PO在哪? 03/25 23:48
25F:→ bluemidnight: 喔喔 是针对日文版的声明吗 用学员的ID耶 呵呵03/25 23:49
没po网路上欸,是寄到我个人信箱请我帮忙的
http://i.imgur.com/vTwGkMc.jpg这样的话可以证明吗?
26F:推 puranaria: 上篇说纯粹学习心得非护航,结果这篇接着po,立场明确03/26 00:40
会先po心得是因为想让大家用不一样的角度结合自己所知重新审视事件,不管是身为学员
也好,身为学日文的人也好,即使他现在跟以前比也真的不一样很多,我也累积了一下对
於这些改变的失望,不过至少理念的本质上还是在那个范畴之中,我认为教室的存在对於
一些没那麽多资金想学日文,想交流日文的人还是有存在的必要,所以我现在才会跳出来
发声,当未来的本质与世道同流合污的话,我也会毫不犹豫的大义灭亲,至少我目前来说
是在坚持我认为对的事情
27F:推 momopipi: 看完这篇声明 庆幸还好自己决定报名後刚好看到该学员贴03/26 01:20
28F:→ momopipi: 文 直接另觅教室跟老师03/26 01:20
29F:→ ryuko007: 个人感觉其实这文没澄清到什麽,法规部分若觉得有疑虑是 03/26 06:59
30F:→ ryuko007: 可以去要个裁决,各执一词其实就是读者自由心证,只是若03/26 06:59
31F:→ ryuko007: 非营利就不适用补习班法退费,那学校开设的推广进修课程03/26 06:59
32F:→ ryuko007: 是否就也不用退!?这点或许可以再进一步思考。贵单位若 03/26 06:59
33F:→ ryuko007: 有运作上的考量,觉得应是载明若人数不足则不开班,认同 03/26 06:59
34F:→ ryuko007: 贵单位理念及优点的同学自然会找同学来念,供参。 03/26 06:59
从我开始上课以来模式一直都是人数够了才开班,只是达到最低人数开班後有的时候会有
人像这样退出,为了避免其他人权益受损让班级持续上课,可是需要给老师的却还是照原
本的支付,才会有其他人学费会调高的说法,认同理念的老师及同学都很重要,不然我真
的觉得好麻烦啊啊啊,虽然很常挂在ptt 摸鱼,可是只有在逛妈佛、笨版、lol版,还要
来帮忙解释,虽然也算是我自发行为啦(汗
35F:推 iouhsu: 其他四个人觉得可以,并不代表另一个人就是偏颇03/26 10:35
36F:→ iouhsu: 觉得不给退费的理由也是你们怕麻烦跟不想开先例03/26 10:36
其实以前就有退费的先例过了,在以前草创初期学员很少的时候,如果是补习班的话肯定
每个都当宝生怕他们不上,尤其还是拥有直接跟日籍老师对话能力的高级班学生,能力强
的学生具有的广告效益应该不会让任何补习班的人放手吧?结果那时候日籍老师因为那个
学生上课常常睡觉觉得不受尊重,就叫老师退他钱让他另外找地方了(汗,所以之前我有
看过学生的抱怨文,内容来说即使我没看过他的上课情况,可是根据我对两位老师的了解
,就非常肯定文章不会是假的,可是是讲出不完全的事实而已
至於现在的话我没有问,不过大概是觉得理由无法接受吧,虽然我也是认同学生自由意志
想学就学不想学就算了的那派,但是我没有决定权,倒是不好说什麽
※ 编辑: believejoy (27.247.36.7), 03/26/2017 11:57:07
※ 编辑: believejoy (27.247.36.7), 03/26/2017 12:27:19
37F:→ ryouek: ……没人质疑你们是不是社团法人,而是,并不是打着社团 03/26 12:26
38F:→ ryouek: 法人的头衔,就可以理直气壮的做着摆明了是补习班的事,03/26 12:26
39F:→ ryouek: 然後不必负补习班的责任03/26 12:26
做的事情我个人左右横看侧看真的跟补习班有87%像,绝对是我承认的!所以我才会打前
一篇落落长的心得文,希望大家了解教室的由来,才能了解并不是做补习班的事情却不想
负责,而是他本质上就不是补习班,为什麽要连带负补习班的责任?
到底哪个老板会投资一间这样不赚钱又惹麻烦的补习班啊XD虽然大家基本上了解有什麽事
实,可是现在的情况大家的因果关系有些颠倒了,那个因是我前一篇解释过的只是单纯回
馈社会的因,因为後来的人不一定会认同这样的付出,又或是只想取得自己想要的而没取
到,才会有这样的果
并不是大家想的感觉很黑心的补习班的因,才会造成这样的麻烦,我会尽量去理解大家的
意思并解释,竟可能别让自己成为跳针回答不了问题的人的XD
40F:推 blackkaku: 截图中的刘怡伶,是东吴那位刘老师吗? 03/26 12:53
我不确定他有没有在东吴教过,不过有在大学的日文系任教过倒是有的
※ 编辑: believejoy (27.247.36.7), 03/26/2017 13:32:42
41F:→ rabupika: 救国团都有补习班立案,这跟营不营利无关,有招生没立案 03/26 13:15
42F:→ rabupika: 基本上来说就是违法的行为 03/26 13:16
43F:→ rabupika: 而且如果低学费是用老师的低薪和涉嫌违反劳基法换来的 03/26 13:20
44F:→ rabupika: 那绝对不是值得用来说嘴的事情 03/26 13:20
45F:推 ryuko007: 看了你的回覆,觉得可能还是没弄清楚吧,情理法,情很 03/26 13:37
46F:→ ryuko007: 重要,但不代表理跟法就不那麽重要 03/26 13:37
47F:→ ryouek: 楼上两位r大都说得明白 原po却无视然後挑推文跳针回(哭 03/26 13:48
48F:→ ryouek: )管你回不回馈社会好不好心 从事补教行为却没立案为补习 03/26 13:48
49F:→ ryouek: 班 就是违法啦 这样还看不懂吗?! 03/26 13:48
51F:→ ssccg: 感觉这篇的扯不相关话题功力,跟之前那篇的老师很像.. 03/26 13:56
52F:→ ssccg: 没人在想什麽好心还黑心,重点只在是不是补习班→法律规定 03/26 13:57
53F:→ ssccg: 能不能退费→法律规定 03/26 13:57
54F:→ steffi2: 原po说的好处间接就是压榨别人而来,却美化成老师的热心 03/26 13:59
55F:推 rahim03: 补习班不一定是以营利为目的,我想你们有所误会 03/26 14:00
56F:→ rahim03: 他在法规里面目的主要还是算教育事业 不是营利 03/26 14:01
57F:→ ssccg: 理念、自称社团、不赚钱什麽的,对非教徒来说不是重点好吗 03/26 14:01
58F:→ rahim03: 再举个例子 高雄日文通也是社团法人 他还有免费基础班 可 03/26 14:02
59F:→ rahim03: 是他也是有去做补习班立案登记 03/26 14:02
60F:→ thioploca: 不是东吴、东吴那是同名同姓 03/26 16:05
61F:→ bluemidnight: 这位同学我觉得你变成该补习班免费的打手了^^ 03/26 23:29
62F:→ bluemidnight: 业者不自己出面却叫学生代PO,说不定你回完到时候 03/26 23:31
63F:→ bluemidnight: 他们会说 这并不是我们的意思,是你个人诠释呢 呵呵 03/26 23:32
64F:嘘 cyrano1987: 内政部系统上没查到你们是立案的社团法人啊!?大家 03/27 03:57
65F:→ cyrano1987: 快来查看是不是我眼花 03/27 03:57
66F:→ ryouek: 内政部系统上的确没有 高雄市人民团体清单上则有 意思是 03/27 10:27
67F:→ ryouek: 该团体并未作法人登记 03/27 10:27
68F:→ ryouek: 这一点倒是教徒护航拙劣XDDD 03/27 10:28
69F:→ rabupika: 这样就更严重了,明明就没登记为社团法人自称是社团法人 03/27 10:54
70F:→ rabupika: 这有欺骗学员之嫌 03/27 10:55
71F:推 cyrano1987: 感谢楼上帮查,验证我的疑惑了!原po要不要出来解释 03/27 13:34
72F:→ cyrano1987: 一下呢?假借非营组织之名,不知道算不算诈欺? 03/27 13:34
73F:推 cyrano1987: 补充:我个人觉得ㄧ开始踢爆这件事的同学其实满仁慈 03/27 13:38
74F:→ cyrano1987: ,他只是想提醒板上网友想退费可能会遇到的情况。而 03/27 13:38
75F:→ cyrano1987: 非恶意中伤,毕竟人证物证在,他要搞你们直接找水果 03/27 13:38
76F:→ cyrano1987: 日报不是更快XD 03/27 13:38
77F:→ lanncee: 很高兴终於有人质疑这间的收退费模式了。号称社团第1期 03/30 00:58
78F:→ lanncee: 参加免费,上面还称每小时100元的研习费用,根本虚假广告 03/30 01:04
79F:→ lanncee: 收费後老师想请假就请假,学生多请假或退费都会被刁难... 03/30 01:14
80F:→ lanncee: 当作一次要付多堂课费用的家教(而且要能接受浮动教学品质 03/30 01:25
81F:→ lanncee: 和几乎不可能退费的事实) 有这种心理准备再去吧。 03/30 01:27
82F:推 anews: 只想知道羞辱退费学生及其家长,不过份吗? 03/31 21:23
83F:嘘 AZ48: 笑话,当初日文会话课就是冲着日籍老师才去上课的 你___ 04/20 08:22
84F:嘘 AZ48: _的中途换一个没教学经验的写稿老师,教的烂还要同学体谅? 04/20 08:22
85F:嘘 AZ48: 怎麽不付钱给学生?我们帮你培养老师欸,艮 04/20 08:22
86F:→ AZ48: 日籍变台湾籍,试听要收400还500却没事先说明,推广日文勒 04/20 08:32
87F:→ AZ48: ? 简直夸张,要去这家建议版友三思 04/20 0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