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ubase ()
看板NIHONGO
标题Re: [闲聊] 关於考古题与着作权法,个人的一点想法
时间Thu Jun 18 11:34:15 2009
※ 引述《medama ( )》之铭言:
: 首先要说一声,在下并没有法律相关知识
: 若以下所述有误,请各位不吝指正。
: 关於着作权,我想JLPT的考古题是拥有着作权的
: 这个大家应该没什麽疑问。
: 那麽把考古题整篇放到网路上供人下载违法吗?
: 把部分题目贴在BBS上,寻求讨论和解答违法吗?
: 我认为前者很可能会违法,後者则较无此问题
: 以台湾的着作权法来看:
: 第 52 条
: 为报导、评论、教学、研究或其他正当目的之必要,
: 在合理范围内,得引用已公开发表之着作
: 即使是作为「教学、研究」之用,
: 但整篇放到网路上,我想已经超出「合理范围内」了吧。
: 如果只是举出数题来讨论,在大众一般观念里,
: 应该尚属於合理范围。
: 那麽贴出考古题网站的连结违法吗?
: 我认为不一定违法。
: 如果直接把考古题连结贴出来,确实会有违反法律之疑虑。
: 但如果只是说「XX网站有JLPT考古题」,
: 或是直接把该网站首页贴出来(上面没有下载连结的话)
: 个人认为似乎并不会犯法。
: 因为发文者既没有提供下载,
: 该网站是否取得授权,也不是我们能够知道的。
: 举例来说:
: 如果今天我的朋友A想要买JLPT考古题的书
: 我推荐他到甲书局去买乙出版社的书。
: 但如果乙出版社未合法取得授权,被着作权拥有者告发了,
: 如果甲书局收到通知後立即下架,朋友A也没有出售该书,
: 我认为「我」、「朋友A」、「甲书局」皆不会犯法
: 但乙出版社违法了。
: 以上举例及论点或有不当之处,可能要请熟悉法律的板友指正。
: 但我觉得不应该去预先判断出版者(或是网站)是否违法
: 毕竟我们不知道它是否有取得版权,片面认定违法似乎不妥。
小弟的感觉是,没有看到彼此的合约书内容,
说真的以第三者很难断定谁有什麽样的权力。
小弟的公司曾发生过在音乐使用上的问题,原本已经跟代理公司签订有使用合约
我方公司以为有签合约就可以尽量用,谁知要用某特定地方播放,又要另一纸合约才行。
因此,小弟认为,除非真的合约拿出来大家看,否则谁也无法说可以用这个版权到什麽
地步。所以,如同原PO举的例,把部分考题公开到公开场合(ex:网路)是否合宜,
说真的我们只能用「自己的合理判断」去想像。但,原着作者的合约是不是允许,
没有人知道。
因此,小弟建议,假如本版有这些疑虑,最好都把规则严一点,以免顾此失彼。
以上拙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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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4.4.117
1F:推 bc13:以後只有法律系的才能当板主好啦(面向译者板 06/18 13:58
2F:推 rugalex:哎呀 我是日文系毕业 那我要辞职了(汗) 06/18 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