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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公告] 未缴学分费者,将依规定销其未缴费学分。
发信站东方小城 (Fri Dec 1 12:01:50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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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佩蓉,邹轩辰,黄昕桦,苏柏青,黄彦祯,张佩琦,卢清隆,刘智维
以上同学,仍未缴学分费
除办理就学贷款之学生外,其他未缴费者,本组将依选课须知「未缴学分费之规定」,
注销其未缴费之学分。
请尽速缴纳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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