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hnny28 (H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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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东皇杯
时间Thu Oct 16 13:31:07 2008
2008东之嘉年华活动 – 东华盃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活动宗旨:增进本校教职员生眷互动,提昇情感交流,提倡校园运动风气,培养团队
精神,特举办本活动。
二、主办单位:国立东华大学「2008东之嘉年华活动」筹备会。
三、承办单位:国立东华大学美仑校区体育室。
四、协办单位:学务处、体育学系
五、比赛时间:97年11月3日至11月19日
六、比赛地点:
国立东华大学美仑校区室外排球场(前四强於校本部比赛)
七、报名方式与日期:
(一)方式:
本校学生及教职员工,采网路报名表登录,请至美仑校区首页下载报名表,填妥後请寄至
[email protected],并请在日期截止前完成网路报名程序。
备注:请上美仑校区首页下载报名表,信件主旨注明「排球报名表、班级名称」。
(二)时间:自即日起至97年10月24日17:00止。
八、参加资格:
(一)97学年度第一学期注册之本校学生。
(二)本校非体育学系在学学生,以系所为单位并分男女组别报名参加,每系最多报名二
队(限男生一队、女生一队)。
(三)本校教职员工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方式:1.比赛局数采三局两胜制。
2.比赛得分采落地得分制,第一、二局25分,第三局15分。
3.比赛人数采六人制,可登记自由球员。
(二)比赛制度:分男女两组同时进行,并视各组报名队数多寡而定赛程。
(三)比赛规则:采用中华民国排球协会所审定之最新规则。
(四)比赛人数:一队至多报名15人。
十、奖 励:每组录取前三名,并颁发锦旗乙面及奖金。
十一、比赛细则:
(一)各队选手必需携带学生证,以备查核;当场无法提出证件者,取消该员
比赛资格。
(二)赛程排定後,请各队提前20分钟到场检录,并填写出赛名单,如比赛时
间有所变更,以竞赛组报告为准。
(三)如有冒名顶替出赛,经查属实,立刻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四)已报名之队伍未按比赛时间出席者(十分钟以上)视同弃权,已排定赛程
者则由他队晋级,不得异议。
(五)比赛若有发生纠纷或问题不属明文规定者,由裁判长作最後裁决。
十二、罚 责:
(一)参赛资格不符,经审察确定後,则取消该队继续比赛之资格,另所完成之成
绩亦不予计算,并追缴所颁发之奖金及奖品,重新公布名次。
(二)比赛中皆以各点裁判之判决为主,若有不遵守裁判之判决或侮辱裁判之行为
者,得取消该队之比赛资格及名次判定。
十三、申 诉:
(一)比赛争议之判决
1.比赛发生争议时,如规则上有明文规定者,依规则裁判员为依据定之。
2.规则无明文规定者,由该竞赛种类之审判委员会议判决之,其判决为依据。
3.规则无明文规定者,由大会在组技术委员会议判决之,其判决为最终依据。
4.球员资格之抗议,应於该点比赛结束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二)申诉程序
1.有关竞赛争议申诉案件,应依据国际单项运动总会规则及相关规定办理;若规则无
明文规定者,得先以口头提出申诉,并於比赛结束後30分钟内,提出书面 (应使用
大会印制之规格)申诉,末依规定时间提出者,不予受理。
2.书面申诉应由该代表队长签章,向该竞赛种类之审判委员或裁判长正式提出,
并缴交保证金新台币500元整,如经审判委员会议裁定期申诉理由为成立时,
申诉成功金额全数退还,申诉失败则没收申诉金。
3.经审判委员会议裁定不服时,应向运动竞赛技术委员会在提出行政申诉,并由
运动技术委员会开会决议之,该决议亦为最後终决。
十四、本赛程如有未尽事宜,得由本室随时修正公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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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5.36.122
1F:推 popolone:哈哈 我还正在复制 你就po了!! 队长专业!! 10/16 13:32
3F:推 chrisyuu:时间怪怪的 还有 怎麽是在室外= = 10/16 23:20
4F:推 popolone:是免费吗? 10/16 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