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rawberi (不£)
看板NCHU-giip97
标题关於法规等等
时间Sat Jul 11 21:07:11 2009
经过重新阅读,
发现我先前列举的法规,
其实并无直接说明
助教不具参与权。
助教虽非五人委员,
但可出席各个会议,
总共法定人数通过时,
助教是可以参与共识决的。
只是,
学生也有参与权。
暂时没有看到决定性的条文说,
助教对学生的优位管理。
分座位
仍然不宜由助教主导密室决定、
合法性也不是只来自助教。
不过武断的排除助教,
是我的不对。
再者,
我对当初的决定过程,
其实也不是详细了解。
所以我犯了错误。
我将会就我犯错的部份,
向助教、柏文、小茶、会长当面道歉。
有遗露的人请不吝提示。
给大家造成困扰,
对不起。
好啦我就是有够过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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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8.247.213
1F:推 ChrisLo1215 :你是个很妙的男子!! 07/11 21:20
2F:→ strawberi :我是笨蛋。 07/11 21:21
3F:推 godjack0709 :其实我一直都看不懂XDDDD 07/11 22:04
4F:推 a0750516 :没有慧根的人很难看的懂大师的文章 像我就看不懂... 07/11 23:24
5F:→ strawberi :没有啦,这几篇都不理性,内容就唉唉唉了。 07/12 0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