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meyu (法服返服小组招生中)
看板NCCUlawserve
标题Re: [问题] 民法的问题
时间Thu Nov 4 08:48:00 2004
※ 引述《kaoru1984 (我就是个坏人 = =+)》之铭言:
: 可是84条不是算例外?
:
: 今天这只笔
: 不是说是上千万的古董笔
: 就一般人而言
: 顶多蓝笔 铅笔
: 让小孩子使用的
: 给了小孩子一只笔使用 当然已经允许这小孩子 随意处分他的笔吧?
:
: 难道 笔断水要丢 也须爸妈同意@@??
:
: 嗯 我是邪说代表之一......
喔是没错ㄚ~~~
基本上我觉得84条不是"例外",而是只要符合84条,就会符合78条。
因为84条的文义本来就较78条为广,
84条是针对特定"财产",而78条是针对特定"行为"。
理论上来说,
针对一个财产可以为许多的契约行为与单独行为,
如果法定代理人允许限制行为能力人得任意处分该"财产",
其实应该等同於概括的允许他为所有关於该财产的契约行为与单独行为。
所以我才会觉得符合84条就是符合78条,
而并非是78条的例外。
但是...问问题的人并没有说有得到爸妈同意阿................
当然要先推定他没有经过84条的允许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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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讲不知道听不听的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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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9.182.101
※ 编辑: Homeyu 来自: 140.119.182.101 (11/04 08:49)
1F:推 kaoru1984:嗯 @@ 218.35.55.15 11/04